法庭上,周長惠一直低著頭,麵無表情。當她聽到卞忠其說起他們的兒子後,她冷冷的說,自己根本就不喜歡卞忠其,名義上小孩是他倆的,但小孩的父親到底是誰,她也不能確定,她還有其它情夫。她和卞忠其在一起,完全就是看中了他手中的權力,好為自己撈錢。
卞忠其聽到周長惠的說法後,臉色蒼白,也許這時他的他充滿了後悔,為什麼為一個並不愛自己的女人要付出如此沉重的代價呢?在最後陳述時,卞忠其哭著向法官表示:“我被她的美色所迷惑,她抓住了我的把柄,威脅我,到我單位去鬧,到我家去鬧。我怕我老婆,我怕離婚,怕丟工作。所以,我被迫給她‘方便’。請法官從輕處罰我!”
當聽到卞忠其的哭訴,他稱都是周長惠害了他,周長惠完全是在利用美色給他設圈套時,周長惠隻是側了一下低著的頭,沒有做出任何表示。也許,事實本是如何,她也不想作過多的辯解了。
法庭認為,卞忠其明知其利用職權同意代辦相關手續,即可使駕駛員免去參加體檢、培訓等項程序,該代辦費的性質應是駕駛員為免除上述程序而給付的賄賂款。卞忠其和周長惠的行為,符合受賄罪權錢交易的本質特征。
宣判了,一對“野鴛鴦”雙雙獲刑
2005年7月21日上午10時許,卞忠其和周長惠再次出庭受審。38歲的卞忠其看上去有些疲憊,戴一副黑色寬邊眼鏡,上身著一件起了皺的白色花格襯衣,整個庭審過程,他一直耷拉著腦袋;站在一旁的周長惠則很時尚:大紅T恤、白色休閑褲,一頭短發很精神。
審判長法槌落下,卞忠其涉嫌受賄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卞忠其夥同周長惠收受駕駛員賄賂款314萬元,卞忠其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收受賄賂21.4萬元,二人的行為符合受賄罪權錢交易的本質特征,均應以受賄罪定罪處罰,判處卞忠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判處周長惠有期徒刑13年;對二人共同犯罪所得房屋3套,POLO牌汽車一輛、“星馬”水泥車一輛、贓款217.88萬元繼續予以追繳;對卞忠其單獨受賄21.4萬元繼續予以追繳。
在整個宣判過程中,卞忠其和周長惠均麵無表情,始終沒有看對方一眼,形同陌路。宣判完畢後,兩人低著頭一言不發,直至被帶走。退庭前,兩人沒有提出任何異議。
太“肥”了,審駕照的權力那麼大?
權小不要緊,隻要次數多。一個車管所小小的證照科科長,竟然受賄314萬餘元。上述的報道,不能不令人感歎:審駕照真是塊大肥肉啊!可肥肉是怎麼長起來的呢?
先算一筆賬。重慶車管所證照科原科長卞忠其,利用年審駕照的權力,以其簽字則免體檢等所有手續的方式,一個駕照多收100元,5年“賺”了314萬餘元,算下來就是受賄3.14萬次。
5年3萬多次,一年就是6000多次,一天則為20來次。假如是單線聯係,一天要接待20個行賄者,並且5年如一日,其難度可想而知,甚至根本不可能。而個中奧妙,其實不難分析出:卞忠其的“代辦駕照年審業務”早已一傳十,十傳百,儼然就是開辦了一個等客上門的“坐攤”。
可怕之點就在這裏。當千千萬萬的駕駛員向卞忠其送代辦費時,他們很少意識到這是違法,甚至還覺得找到了一條捷徑,繼而自鳴得意:我有關係,不須體檢,甩個百把元,駕照就年審過關了。
這樣分析絕非為卞忠其開脫,而是想說明:有一種違法公開而又廣泛著——省了審批程序,收錢不是太多,可次數卻堪稱天文數字。
類似的違法還有不少,如不時可見的違規代辦機構,如司空見慣的多交錢就可早領證,如本報不久前報道過的駕駛學員交錢就可領體檢表,如此等等,違法並公開著,個中貓膩,早非秘密,而諸多當事人,常自詡“我有本事有關係”。
接下來的問題是:交錢就蓋章通過,說明這樣的審批形同虛設,既然是形同虛設,為什麼又不取消呢?
卞忠其案恰恰隱含著背後的原因:把審批取消了,那不是自斷財路嗎?
當審批權不能起到規範市場秩序和個人行為的作用,反成了部門和個人牟取私利的途徑時,政府就該反思這種審批存在的合理性了。這些年,政府取消了很多的審批項目,正包含著這個道理。
審讀卞忠其案,除了譴責卞忠其的貪婪,感歎權力的監督缺位,至少還有兩點值得我們警醒:一是,作為普通公民,別把違法辦事當作有關係有能耐;二是,如果連審批者都敢公開而又廣泛地免掉審批程序,這審批項目難道沒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