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寧,雲南大學學生處。
一、大學精神與校園文化
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認為,大學是人格養成之所,是人文精神的搖籃,是理性和良知的支撐。大學的任務就在於為國家、社會培養精英人才,為國家、民族的發展提供科學、文化動力。一個民族要生存、發展以及不斷取得進步,一個國家的人民要生活得更加幸福、和諧,僅僅有物質的豐裕是遠遠不夠的,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人有思想、精神追求。一個沒有文化傳承和創新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民族。民族文化的傳承和創新需要教育,而大學就是民族文化傳承和創新的主要場所。所以,一個時代的大學精神,從本質上反映的是那個時代該民族的文化精神。國學大師陳寅恪認為“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為大學之精神,可謂切中要害。隻有具備了獨立、自由之品性,才談得上關懷、批判和創新。大學所培養的人才,應該是對自己所處的社會有著強烈的關懷意識、服務意識的人,應該富有同情心和強烈的使命感,學習知識不以謀生為終極目的,相反謀生隻為人生之最低目標,好好活著的目的隻能是為了更好地承擔自己的曆史使命,服務於社會,服務於國家和民族。正是因為有了這種強烈的關懷意識,才能夠去認真學習、思索我們民族的、社會的文化,才能夠在學習古今中外、融會貫通的基礎上,對民族的、社會的文化予以批判、創新。隻有這樣,我們的民族才能蒸蒸日上。
大學精神,就是自由、獨立、傳承、批判、創新的精神。這種精神的生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是一個長期反複的過程,需要一代、甚至幾代人的堅持、嗬護,需要耐心的教育、培養。而大學校園文化則是大學精神形成、發育和壯大的場所,是大學精神的載體和表現。英國人類學家泰勒在《原始文化》“關於文化的科學”一章中說:“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來講,是一個複合整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以及作為一個社會成員的人所習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習慣。”這是最廣義的文化定義。校園文化隻是社會文化的一種,除具備上述特征之外,又有著其自身獨特的內涵。筆者認為,所謂校園文化指的是大學生共同體在長期共同的學習、生活中所形成的關於國家、社會、人生的認識、價值觀念以及作為這種價值觀念和認識體現的各種行為和活動的綜合體。也就是說,校園文化包含兩個層次:大學生的精神狀態和大學生的行為模式。大學精神的主體是學生,而讓大學生養成自由、獨立、傳承、批判、創新之精神,就要改造他們的思想,而思想之改造,最終要落實在行為上。這一切,最終還是需要通過大學校園文化建設來形成。所以,大學校園文化建設是大學精神形成的關鍵,也是衡量一所大學是否為大學的最重要指標。
二、大學校園文化之現狀
我們要建設大學校園文化,首先要搞明白當今大學校園文化是怎麼樣的。談起當前大學的校園文化,不禁讓人黯然而神傷。在當前某些高校校園裏,學校的任務主要是教授知識,訓練技能,而對於學生人格之培養、精神之塑造基本上處於可有可無的地位。大學精神的培養,幾乎仍停留在過去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層麵上。空洞的說教,其效果可想而知。而有的教授忙著走穴、創造自己的物質財富,能給博士上課的不上碩士課,能上碩士課的不上本科生課。而本科生才是我們大學的主體,才是大學校園文化的主要參與者。而且,部分老師的學術造假、追名逐利行為讓學生感受不到大學精神的高尚,相反卻看到了大學與社會上同樣醜陋的一麵。由於教育水平的下降,一方麵,導致學生素質的下降,另外,由於大學自身的原因,在學生心目中喪失了權威的地位。學生不再以崇拜的眼光而以懷疑的眼光審視大學的時候,我們又怎麼能期望得到他們的認可和合作呢?走進當今的大學校園裏,聽到的多是有關吃喝、異性、賺錢、玩樂、明星之類的話題,見到的多是同學之間的互相攀比和炫耀,很少有思想的爭鳴和碰撞。理想已成明日黃花、不合時宜的東西,大談理想者會遭到別人的冷眼和嘲笑。精神的滿足是建立在物質滿足的基礎上的,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相關監測機構共同公布的《2004年中國大學生消費與生活形態研究報告》顯示,大學生平均年消費至少在1萬元之上,超過了全國城鎮居民的人均收入。這些錢用來幹什麼了,顯然不是學習,多是用在吃喝玩樂、談戀愛上了。社會上流行的,校園裏也流行,而且是不加批判地吸收。張口粗話,舉止不雅,校園文化粗俗化日益嚴重,而學生卻誤以為這是在接近社會,有利於自己以後更好地適應社會。正如複旦大學教授張汝倫指出的:“公司、商行、卡拉OK和超市乃至歌舞廳,大學一概不缺,唯獨缺乏自己的理念。”大學校園不但很少為社會發展提出自己積極的東西,卻反而往往成了社會流行的盲目追隨者。校園文化不但不能引領時代潮流,相反卻總是拚命地在追趕社會上的時髦、流行,缺乏自己的品位和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