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太多的東西被賦予了本不屬於它的意義。而它本身的內涵,早已被人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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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鍾到,文雅大搖大擺地推開網吧的大門再度走入,扯開嗓子喊道:“警察查證了!”
沒人有反應,網吧裏僅剩的幾個人仍然在自顧自地遊戲著,並沒人抬頭往門口看一眼——顯然他們都不是害怕查身份證的未成年人。
“不錯麼,效率挺高。”文雅讚許地看了網吧老板一眼,然後說道:“那我可就查了啊!希望你的活兒已經幹完了,不然你的錢可就白花了哦!”
網吧老板急忙點頭,然後做了個“請”的手勢。
文雅本想再嘲笑兩句,可她卻無意間瞥見了網吧老板手腕處的紋身。
紅色歪扭的圈,簡筆畫的狐狸頭像。
瞬間,文雅臉上的笑容變得有些僵硬。可她調整得很快,立刻又將笑容掛上了嘴角,開始不急不緩地沿著牆朝安全出口的方向行去。
像是有默契似的,言先生適時地從安全出口回到了網吧,走到了文雅的身旁。
“看你的樣子,你應該也看到了我看到的東西吧?”言先生低聲道:“左手腕處的小學生畫圖一般的刺青紋身?”
文雅同樣輕聲回道:“看樣子,你知道那是什麼東西?”
“不知道,不過我肯定那不是什麼好東西。”言先生歎道。
紋身,對於現在的年輕人來說,或許隻是眾多時尚的元素之一。可如果你活得夠久,活得像這兩個言咒師那麼久,那麼你就會知道,在遙遠的年代,這些刺中身上的異類傷痕代表著什麼。
紋身,就是一種標誌,一種將自己的族類與旁人區分開的標誌。如果同樣一種紋身出現在一群人的身上,甚至還出現在同一位置,而他們又不像是拉幫結派追求時尚的“非主流”,那就隻有兩種解釋:要麼他們是同屬於某個未開化的部落或家族,要麼他們就同屬一支為某人而戰的特殊部隊——隻有家人和戰友,才配得上自己用皮膚的疼痛去銘記。
紋身,是血與痛的記憶,也隻該屬於那些與我們分享過血與痛的人。
隨著年代的變遷,很多人忘記了這點,他們將太多本該凝重的事娛樂化,讓本該帶有許多意義的事物,失去了它的靈魂。
隻是,對於紋身的意義,言先生和文雅並沒有忘記,而他們也相信,一向以守舊出名的狐族,也不會忘記。
“看來你說對了,我們對付的不是一隻狐禍。”文雅苦笑道:“不過我猜你也沒想到,我們要對付的會是一整支軍隊吧?”
“未必是軍隊。”言先生搖頭道:“你還算漏了一種情況。”
還有一種情況,也隻有情況,能高於血與痛的紐帶,能高於一切,讓人不害怕在自己身上紋任何東西,甚至不害怕死亡。
“信仰。”文雅恍然大悟地報出了這兩個字。
——沒錯,信仰本身就是最深刻的紋身,它能將區分族類的刺青,直刺入人的靈魂。
“所以,你覺得我們現在對付的,是一群信奉了某種邪教的狐狸?”文雅低聲質疑道:“你覺得這比他們是一支軍隊要來得合理?你的邏輯回路究竟是怎麼長的?”
“當然是以最合理的方式生長的咯!”言先生不緊不慢道:“你想,如果這些背叛狐貳的狐狸真的是一支軍隊,那他們就是叛軍,這可就是上升到政治高度的問題了,你覺得狐貳還會有心情和他們拖那麼久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