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2年2月23日淩晨2:27,《渺小的塵埃》第一章‘相識相知’在寫了40節後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渺小和玉鐲相識相知的整個過程也算是清楚的記錄下來,在寫第二章前,我在這裏對第一章做一下小小的回顧,也算是感觸吧。
從開始想到寫這篇小說,到寫完第一章曆時一個多月,這一個月裏,我算是重溫了一下渺小的人生,覺得挺感慨的吧,有幾次寫到傷感的地方都落下了眼淚,也有寫到開心的地方為之激動,其實並不是小說寫的有多好,我知道自己隻是把故事的經過寫清楚了,對於感情上的渲染和結構架構以及語言的搭配還很欠火候,不過這是沒辦法的事,本人文采有限,能把一個人的平生瑣碎的經曆記錄清楚已經是件不容易的事了,所以對於那些眼光比較高的朋友,如果發現問題請多多包涵。
就像作品相關中《寫這個小說的緣由和目的》記述的那樣,這是個絕對真實的故事,而我能在堅持寫完第一章對於自己來說也算個奇跡,由於文筆有限,加上我還得回憶,還得整理,還得用大家聽得懂的文字描述出來,寫的慢的同時也感覺到很累,每天都要寫很晚才能完成一章,不過覺得這點辛苦是值得的,因為最少那段回憶不會隻遺忘在記憶裏無人問津,最少今天可以當成故事說過大家聽。
故事終歸是過去的事情,不管未來講到什麼樣的曲折經曆,也希望大家抱著一個平穩的心去看待,其實像故事中坎坷的經曆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正在發生著,隻是我是唯一把它記錄下來的作者。
自己覺得很慶幸的一點是,在很久沒怎麼讀過小說後,我的筆鋒不會受別人影響,更準確的說我根本沒有筆鋒,都是平民話的語言,自己有的時候找錯字的時候看自己寫的章節也覺得蠻舒服的,感覺得很真實。不過心裏也有過成為大作家那樣呼風喚雨點字成金的想法,可惜那不過是想想,我知道自己肚裏有多少墨水,最後想開了,管它好不好,隻要能吧故事原原本本的記錄下來不就是超越了自己麼?何必還有那麼多要求呢?商業小說是寫給別人看的,我這小說是一種真實情感的表現,就算寫的不好,也不覺的有什麼壓力了。
在寫故事時我經常融入到故事中去感受人物的情感,結果不爭氣的眼淚在回憶到一些往事就會掉下來,比如我在寫父親那段,我用很矛盾的心情寫完的,即對無情的命運憤恨的無法自拔,又被血濃於水的親情卻不能相見的痛苦折磨著,想見卻不能見的親情是最痛心的。比如兔寶寶死的那段,抱著它的情節我也哭了,那畢竟是我親手抱回來的活生生的生命,那種生離死別的感覺又一次在腦海裏浮現。唉,傷不起啊。還有我在記錄渺小知道玉鐲是因為報仇才和自己在一起時,心裏也十分的矛盾,甚至想不再寫下去,也許麵對一些殘酷的畫麵,誰都有不敢麵對的時候吧。不過哭隻是因為融入到故事裏才會這樣,其實後來再看,就感覺沒那麼傷感了,可能看的倉促感情沒融入進去的關係。
有人問我太狠了,第一次就親了那個女孩,第一次就搞定她了真厲害,這話聽的我很無語,這個瘋狂的年代都變的啥樣了?不負責已經成為一種瘟疫蔓延在整個文化世界和現實世界中。渺小能認認真真履行一個男人的職責已經算是不宜,其實從某一方麵講,渺小不過是把愛情的順序弄顛倒了,先擁有再去愛好像成為那段時期渺小的一貫作風,擁有了心裏會覺得踏實,也就完全的愛著對方。當然,無論是這點,還是其他,渺小這個人還都不完整,應該說閱曆和心智都不健全,所以在處理問題和想法上有很多稚嫩的地方,當然我在現在看是這樣,不過我覺得十年後的我看現在的我也是一樣的感覺,人永遠隻能往前走,不斷的超越自己吧
至於李海涯的那段是我在第一章裏唯一編造出來的故事,真實世界裏沒有發生過的事情,之所以寫這段,是想讓渺小的形象更加真實,他有善良的一麵的同時也同樣有著不為人知的黑暗麵,其實這個是每個人都擁有的,我寫出來就是正麵的去完善渺小的內心,但是我又覺得這樣寫下去會與我的主線分割太大,讓別人覺得渺小是個極端病態的人,那就不妙了。所以我準備了兩個結局,一個是我寫給大家看的結局,一個是李海涯被殺的結局,在幾次深入的思考後我還是決定把殺人的那段去掉,一個原因是重回到故事的主線,二是希望這個故事整個給人向上的感覺,即使有錯誤也是給人以反思,而不是教唆。同時,我覺得作為一個作者也好,一個成年人也好,一個閱曆漸深的人也好,我有義務去控製好自己的語言,理智的去寫好每一個細節,隻有經曆的人才會懂得衡量這個詞的涵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