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年豬在祁連山地區算是一件大事。過去由於村裏糧食少,養豬少。很少吃豬肉,都是一年到年底才殺一頭豬,醃起來,吃一年。
殺年豬,一般在臘月二十六七進行,也有提前至二十五日的。過去,農民生活很苦,一年難得吃幾次肉。平日喂豬攢糞,年底豬也肥了,加上過年,便將豬殺掉,補償一年付出的勞動。殺年豬時,充滿節前的歡樂。一戶殺豬,全村人趕來圍觀。特別是孩子更為興奮:由於是年豬,豬的主人大都將豬血留做食用,榮成稱為“接豬血“。因為是留做自家食用,接豬血也有一定講究;首先在盆裏放少許涼水、鹽、白麵,屠刀抽出後讓血稍流一會兒再接。這樣接下的豬血幹淨,凝固得快,開水煮後血塊中呈蜂窩狀,有咬勁,好吃。境內殺豬,無論是否年豬,均剝皮。人們在歡樂的氣氛中,看殺巴(屠夫)鼓氣、開膛、剝皮;而殺巴們也格外賣弄精神,一邊說笑一邊操作。幹到興奮處,隨手把豬尾巴、豬尿泡割下來,丟給圍觀的孩子們,讓他們燒了吃。豬的主人不僅不嗔怪,甚至白搭柴草。雖說殺年豬是為自家食用,但一般人家隻留半扇豬肉,另半扇則略低於市價,分給殺不起年豬的親戚鄰舍。自己留的半扇,割下年節時所需,剩餘部分暫時用豬皮裹好。豬皮裏麵撒少許鹽,以防變質。這樣處理後,存放在閑屋裏,春節時需要則割下一塊,不需用則待節後鹽製,供平日食用,這種習俗一直保持到農業合作化:農業合作化後,豬肉實行計劃供應,平日由國營食品站供應,春節則由生產隊屠宰集體飼養的肥豬,記賬分給社員過節。改革開放以後,農民收入及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豬肉也敞開供應,殺年豬反倒不合算,所以私戶殺年豬的現象基本絕跡,取而代之的是人們對牛羊肉及海產品的追求。
殺年豬是為過年做準備,所以大部分肉是按血脖、裏脊、硬肋、後秋等部分分解成塊,和灌製的血腸、粉腸等一起,放進大缸裏冷凍貯藏備用。由於中國民間有正月初一到初五不能動刀剪的習俗,一般在除夕前就把這幾天要用的肉料按用途切好剁好,放在缸內的盆碗裏,至用時拿出來“緩“(解凍融化)一下就可以加工了。祁連山冬季寒冷,年豬肉從臘月存放到二月初也不會變質。精打細算的人家就會把這些肉按“計劃“使用,則中國民間視為“過年“的整個正月裏,都“不斷肉吃“。春節,過去叫“年“。它的出現,和曆法的出現緊密相聯。根據曆法。十二個月為一年。當十二個月過完之後,新的一年的頭一天叫“年“。所以,過春節也叫過年。因為新年伊始,古代又稱元旦、元日、元正、元朔、三元等等。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南京國民政府宣布在全國範圍內改行公曆。為避免與公曆的“年“相混淆,就把陰曆正月初一改稱“春節“。但在榮成,無論是機關職員,還是普通百姓,仍把春節看成是真正意義上的年,仍然習慣叫春節為過年。榮成的存節列為三大節日之首,非常隆重,也非常講究,持續的時間也長。整個節日可分三個階段,即節前準備、正式節日、節日延續。
殺豬在祁連山農家算是一件大事,因為一般人家每年也就是一兩次,幾乎相當於過節。每個村屯裏都有擅長
殺豬的人,由他們“掌刀“,不僅幹得幹淨麻利,而且不“糟踐“(浪費)有用的東西,把豬的肉和頭、蹄、下水(內髒)、血、骨頭等各部分收拾得井井有條,分門別類,各持其用,拿民間的話說是“能多殺出來五斤肉“。當然,請這些殺豬的“把式“也要給一定的報酬,通常是把頭、蹄、下水中的一部分贈送其為酬資,殺豬者也並不推辭,因為這是約定俗成的慣例。在殺豬的這天,主家都要請至近親友前來聚宴,既為聯絡感情,也是表示慶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