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女人,都是喜歡吃醋的。
當然,這時候也許有人會跳出來說,我女朋友就不吃醋!那麼抱歉,你女朋友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是,不在乎你!
陳嵐是女人,所以她也會吃醋。
隻是她表麵並沒有表現出來,隻是強笑道:“不可能吧!你一定是看錯了。”
“怎麼可能!我會看錯?”麗麗就好像受到了很大的侮辱一樣,道,“我的記性一向都很好的,再說了,那個兵哥哥又那麼的帥,你還喜歡他,我怎麼會忘記呢?”
“可是……”
“什麼可是啊!你不去看看?唉,說不定還是富二代呢!我們要是和那樣的人有了關係,那這輩子都不會愁了!”麗麗雙手握緊,放在胸口,腦袋四十五度看著燈一臉憧憬的說道。
“才不會呢,我不去,就算真的是他,那又怎麼樣?我相信他!”陳嵐說道。
“什麼意思?”麗麗立刻感覺到了不對勁。
“他是我的男朋友啊。”陳嵐有些得意的說道。
“什麼?!!”麗麗大吃一驚,道,“你不會是在開玩笑吧?”
陳嵐著急的說道:“我還會騙你嗎?昨天我們還在一起的呢!”
“嗯,我了解你,雖然會犯花癡,但是也不會拿這樣的事情開玩笑,唉,女追男隔層紗啊,說的一點沒錯!”麗麗也為陳嵐高興,但是緊接著,臉色一變,道,“那你還不趕快去看看?天啊,你男朋友在和別的女人逛街唉!”
見陳嵐不說話,麗麗繼續說道:“我告訴你啊,你一定要強勢一點的,反正你現在才是正主,不能眼睜睜的看著他和別的女人在一起啊!他要是心裏沒鬼的話,為什麼不敢來看你啊?為什麼要專門離那麼遠啊?”
陳嵐嘴上說道:“阿瑪尼離我們店本來就遠啊!”但是,心裏卻有些黯然和緊張。
她也知道,如果寧飛不是想要躲著自己的話,為什麼不願意過來和自己大聲招呼呢?難道真的和麗麗說的那樣,他有鬼?或者,他其實真的是富二代,看不上自己?
阿瑪尼,相信這個牌子很多人都不會陌生。它的原名,喬治阿瑪尼可能知道的人就很少了。它於1975年由喬治阿瑪尼創立於米蘭,躋身一流奢飾品品牌。
想成萬人迷,必穿阿瑪尼這句話現在在華夏的網絡上也非常的火爆。
寧飛在店裏站著,就像稻田裏的稻草人一樣,完全不知道自己該做些什麼。
說真的,他真的沒有想到,一件普普通通的衣服會達到幾千甚至幾萬的價格,在他的世界裏,耐克,阿迪達斯,才是真正的名牌!
“喜歡什麼樣的,自己挑。”張婭舒站在寧飛的身邊,抱著肩膀,語氣平淡。
“真的要在這裏買?”寧飛抽了抽嘴角問道。
“是的。”
“但是我身上的錢不夠啊!”寧飛哭喪著臉。
他的身上,現在隻揣了幾百塊錢,本來他覺得,幾百塊錢也足夠自己買衣服了,結果卻沒有想到,自己的幾百塊錢,連這裏的一塊袖子都買不到!這衣服難不成是用金絲做的嗎?
浪費,這簡直就是浪費啊!自己當初在不對,穿著的迷彩服不也是非常的舒服嗎?每一件的成本價都不會高於二十塊錢。
“你挑吧,我給錢!”張婭舒說道。
寧飛搖了搖頭,認真的說道:“我從來都不花女人的錢。”
張婭舒眼神微變,剛想感歎一句,結果寧飛後麵的話又冒出來了:“如果你執意,並且以要開除我為威脅的理由,我想我最後還是會忍辱負重的……”
“……”
她歎了口氣,道:“這是你的工作服,行了吧?畢竟我也不希望我的保鏢穿著不得體。”
“嗯,說真的啊,我就覺得你這句話說的非常有道理!”寧飛摸著下巴感歎道。
“……”張婭舒怒道,“你到底買不買!”
“買啊!買了靠女人,不買是孫子!”寧飛說道,“反正我是不喜歡做孫子!又便宜不占王八蛋嘛!”
其實這句話他也隻是說笑,如果換做別人的話,他還真下不去手,畢竟這裏的衣服實在是太貴了,隻是張婭舒也確實不是一個缺錢的主。寧飛擔心她每天都會為自己怎麼花錢而苦惱,所以非常善良的願意為她減去一些負擔。
唉,自己就是這個的善良!寧飛心裏忍不住歎息。
剛往前走一步,突然,在衣店的門口,站著一個女孩子。
寧飛一下子就愣住了,心裏道苦不已,沒想到自己到了這邊,還是被陳嵐給看見了,這到底是自己的點背呢,還是點背呢,還是點背呢……
“小嵐,你來了啊?”寧飛幹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