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塵卷】第八章隱疾(1 / 2)

唐初,經過隋末的亂世,人口銳減,李世民出台很多政策,提倡早婚,以便恢複人口。貞觀年間,甚至十二歲就可結婚,而如果十八歲還未結婚,是要受到處罰的。

李墨今年十六歲,正是適婚年齡,又是當朝大儒的門生,其實早有媒人上門要來幫著提親的,隻是李喆以他尚未考取功名給婉拒了。

他本人又未到私塾和學堂讀書,一是結識的朋友少,二來他暫時對婚配沒有意願,所以一直也沒有和那家姑娘定下媒妁之言。

但是當寧默跟他回家時,一下轟動了四方鄰裏。

即便是在開放的唐朝,婚姻製度也一直恪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子在未婚時,甚至在定親之後,也是不能獨自到夫家的。

若是寧默這樣隨李墨堂而皇之的回家,女方父母是要受道德的責罰的,當然寧默此時並不是以未婚妻的身份隨李墨回家的。

但是在四方鄰裏看來,寧默是大大的逾規了。

李墨顯然此時也忽略了這個問題,他帶寧默回家一則為妹妹看病,吳原說她能救死扶傷,雖然還不知真假,這樣還能免於宿夜未歸的懲罰,二來,他已情竇初開,希望能和寧默多呆一會。

在兩人進家門的那一刻,李喆臉色鐵青,他的妻子張氏則瞠目結舌,這女子未免也太超凡脫俗了一點,不僅僅是樣貌驚為天人。

兩人尚未有媒妁之言,居然大大方方跟著李墨到家裏來了。

李墨看到師傅臉色,心叫不好,趕忙上前道:“師傅,我給您介紹一下,”他有些緊張,說話開始不利索:“她是寧寧默,來來給婉兒看病的,我昨昨晚廢了好大好大的勁,才才請到到她的。”

他說完心裏仍是忐忑。

婉兒便是李喆的女兒,生來體弱,雖能正常生活,但每到天氣變寒或者變熱時,便會大病一場,藥石不進,非常痛苦,尋遍醫館藥鋪,無人可治。

醫者一般越年長越受青睞,似寧默這樣年方二八的姑娘,李喆並不怎麼相信,他瞪一眼李墨,似乎在說等會有你好受,但隨後還是展現了他作為大儒的氣度,請寧默屋裏用茶。

在來的路上,李墨一再囑托寧默,切記要端莊沉穩一些,這樣才更像是醫者。

然而寧默並不怎麼買賬。

李喆並非大富大貴,但家底還算殷實,他酷愛古玩和墨寶,家裏收藏了不少古玩和字畫。

廳堂的正中懸掛的便是張芝的草書真跡《八月帖》。

《說文解字》中說:“漢興有草書”。草書始於漢初,其特點是:存字之梗概,損隸之規矩,縱任奔逸,赴速急就,因草創之意,謂之草書。

張芝的草書尤其不凡,其字如筆走龍蛇,神韻非凡。

寧默久居昆侖哪裏見過這樣的字,不由哇了一聲,道:“這是什麼字啊?和我們哪裏的好像不太一樣。”

李墨頓時以手捂麵,不知道該怎麼接口了。

李喆和張氏更是麵麵相覷,什麼叫和我們哪裏的不太一樣,那她到底來自哪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