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1 / 1)

李惠說:?“?祝賀你。?“

陳耿說:?“?本來最先喜歡你。?“

李惠說:?“?你現在跟我在一起玩不開心嗎??“

陳耿說:?“?能得到你才是我最開心的事。?“

李惠笑著說:?“?我給你,哪天我休假張芬上班我們出去玩。?“

陳耿興奮地說:?“?好。?“

李惠問:?“?張芬還是住在采購家??“

陳耿說:?“?還是。還沒去找房子。?“

李惠說:“?三環路以內的很多都是套間,房租費貴。可以跟人合租套間。?“

陳耿說:?“?我給張芬說下。?“

李惠說:?“?沒有事情做得時候上來玩。?“

李惠火辣辣地看著陳耿,他突然想到如果不能跟張芬在一起,假如李惠的老公出事死了,就娶她為妻,想法荒謬,不可能發生的事,卻希望發生。

和同事出去玩,李惠和粵店的同事在心裏的位置不一樣,在心裏跟張芬一樣重要,她就是陳耿的女人,不能讓她受到任何傷害,為了她付出一切。

跟其他同事萍水相逢,發生什麼事與陳耿無關,遇到壞人隻能選擇報警,同事被人揍傷不能上班,可能馬上找主管或者領班辭職,拿著薪水回家,同事關係就結束了。

陳耿說:“我不能和張芬在一起,你跟老公離婚了,就嫁給我。“

陳耿的眼神灼熱,李惠的眼神也灼熱:“嗯。我嫁給你。不過那是不可能的事。你沒跟張芬結婚前,她有可能嫁給其他男人。她條件好,追她的男人多得很。你不知道伍總的堂弟伍剛追過她嗎?伍剛也是榕城人,張芬想在榕城成家。她以前跟男朋友在一起,後來分手了,也可能跟你分手。你要努力爭取得到她,但也要有失去她的心理準備。“

陳耿愣住了,好像被木棒打了下,清醒地知道不能跟伍總的堂弟比,除非自己在榕城有事業,有房子,有榕城戶口,開家大型商場。

就算有事業,或者拿到文憑就去某大型公司應聘經理或者主管,也不可能馬上有幾十萬買房子,不要說漂亮點的房子了。

陳耿知道老爸的錢不是自己的,那是老爸的事業支柱,除非自己或者陳瑩有重要的事需要很多錢,老爸才可能拿出數萬,不可能為了自己和張芬結婚給他在榕城買房子,因為他不是億萬富翁,而且家在縣城有房子。

陳耿知道老爸不可能幫他在榕城開辟天地,因為榕城比縣城繁華,房產和門麵都貴出很多,還要有理想可行的投資項目,否則資金好像扔進水裏的錢,看著消失。

陳耿感覺空氣幹燥,感覺很容易失去所擁有的:“伍總的堂弟是榕城人?應該是榕城人吧?伍總都是榕城人,他怎麼可能不是榕城人?他喜歡張芬,張芬沒拒絕吧?她跟我在一起了。”

李惠理解陳耿的心情:“張芬沒有答應。答應了可能跟你戀愛嗎?張芬是個好女子,很自強的女子。”

陳耿覺得能得到張芬的芳心很僥幸,而伍剛隻能望梅止渴:“張芬很優秀。很漂亮也很有才華。”

李惠問:“你們什麼時候結婚?”

陳耿說:“我才高中畢業,十八歲,可能結婚嗎?”

李惠的嚴肅起來:“年紀小了,不能結婚。法定年紀二十歲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