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附錄 寶寶出生前後要辦哪些證件(1 / 2)

隨著寶寶的孕育、誕生,爸爸媽媽需要給即將出生的小寶寶辦理N多證明,準生證、出生證、上戶口……這些證明都上哪裏辦?什麼時候辦?有什麼條件?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以北京市為例,這裏收集了相關信息,希望能給即將做父母,或已經做父母而正在辦理這些證件的家庭提供參考。

生育服務證(準生證)

辦理時間:

懷孕初期。

作用:

生育服務證就是我們常說的“準生證”,這可是新生寶寶的第一個證件,所以在剛剛懷上寶寶的時候就應該著手去做了。別以為這張證明可有可無,它可是寶寶降臨到這個世界的合法“通行證”哦,之後寶寶的出生、上戶口及其他的福利都和它有著密切關係。

所需材料:

辦理證明時應帶上戶口本(最好是夫妻雙方的,如果戶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媽媽的戶口本)、雙方身份證、夫妻雙方的初婚初育證明(可讓工作單位或所在居委會開具證明),到街道辦事處辦理準生證。

其他所需材料:

●《醫療保險手冊》及複印件。

●定點醫院開具的《妊娠診斷證明》和妊娠實驗化驗單(蓋生育章)。

●女方1寸免冠照片1張。

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

辦理時間:

生完寶寶,出院後。

如何辦理:

充滿期待的10個月終於到達尾聲。寶寶即將分娩,孕媽媽在入院的時候,醫院會要求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為即將到來的寶寶做好《出生醫學證明》的準備。出生證便是寶寶的第一份人生檔案。

自填單內容:

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出生證》的。

細節提醒:

●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一定要認真仔細,因為一經填寫、打印,就不得更改。

●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出生證》嚴禁塗改,一旦塗改,視為無效。

●《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戶口薄

辦理時間:

寶寶出生後,家裏就多了一名家庭成員,按照戶口管理法,這時應該給寶寶上戶口了,使他(她)在法律上正式成為家中一員。

必備資料:

申報戶口要帶齊必要的證明。按目前城鄉申報戶口的規定和計劃生育管理條例,必須攜帶的證件有:計劃生育部門頒發的準生證、醫院簽發的出生證、戶口簿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