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著她的時候,感覺很意外,但是,唇下柔軟的觸感卻是很熟悉。
外界傳聞,他不近女色。
確實,自從五年前,他沒有碰過任何一個女子。
應酬的時候,對方都知道他不僅女色,所以變沒敢讓那些女子湊過來,即使有膽子大的女子走過來,他也沒碰過。
所以,久而久之,都傳言,他那方麵不行。
他不喜歡碰別的女子,也確實因為,他對別的女人硬不起來。
但是,碰她的時候,他分明,有了感覺。
即使他在極力的壓製。
這種感覺,讓他無法控製。
她說她曾經遇人不淑,險些死在大火裏,所以她腰上的疤痕即使可以去掉或者淡化,她還是選擇留著。
她說,“我要記得曾經有多麼慘烈。”
秦白鷺是他的堂弟,但是,對於這個堂弟,他的映像也隻是淡漠而已。
他們之間的關係,淡的就像一杯白開水。
還有一個原因,秦白鷺是他爸爸和他小姑的兒子。
他的親弟弟。
秦白鷺儒雅溫玉的嗓音和外貌吸引了很多官家小姐,這些都與他無關,隻是,他很意外,傅明煙竟然認識他。
而且,從秦白鷺的神情來看,他們很熟悉。
離開宴廳的時候,因為秦白鷺的一句話,他才發現傅明煙的腳受傷了,前因後果不用細想,他便知道是因為自己。
抱起她的時候,胸口的傷口裂開了,他根本無法在承受她的重量,雖然她很輕,但是,他還是咬牙將她送到醫院。
索性今天穿的是黑色的襯衣,看不出來。
醫院的電梯壞了,爬了樓梯。
下雨天,他腿疾犯了,將她送到診室的時候他幾乎用不上什麼力氣了,不知道為什麼,他一點也不想在她麵前露出一點的軟弱來,幸好這時候手機響了,他出去接了電話。
然後他就用背脊死死倚著牆壁,來撐住自己搖搖欲墜的身體。
等到這股疼痛緩解了,他才走進診室。
她不是第一次的在他麵前提到盛晚安,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
他不喜那種很有心計的女子。
偏巧,傅明煙便是。
但是聽到她提起來,他不由自己的想起,那個總是跟在自己身後,像一個小尾巴一樣,卻安安靜靜的女子。
他的妻子,盛晚安。
薄寒生這一條腿,卻是是為了他的妻子。
那是在一次綁架。
盛家財大勢大,自然招惹了不少仇恨。
那時候薄寒生在讀研一。
放了學,他照往常一樣送她回家,天色還早,她說她想去步行街逛逛,見他不說話。
盛晚安以為他不願意,然後就往回家的方向走,她明明很想去,但是就怕他不高興,一切都小心翼翼的。
他看到她這副樣子,心裏就想塞了海綿一樣,還是浸滿涼水的那種。
他拉著她的手,帶著去步行街。
在一家小吃店裏,吃了晚飯。
小店雖小,但是很幹淨。
她從來不會像其他的千金小姐一般,對路邊攤嗤之以鼻,他的印象裏,經常看見她和寧臻一起來這附近。
吃了晚飯,她很安靜的走在他身側,好幾次想要開口出聲,但是又抿著唇。
當時他想,和自己在一起,很無聊吧。
他不怎麼多話,平時也比較冷淡。
她一定很無聊吧。
走了一路,一直沉寂。
他隨意的找了一個話題,“你喜歡看什麼書。”
“嗯,,什麼都可以,,”似乎覺得這個回答不妥,盛晚安又說道,“嗯,詩集一類的吧。”
盛晚安之所以會說詩集,是因為秦然。
她之前像秦然打聽過秦錚的喜好,秦然說,她的哥哥性格沉穩內斂,平日裏喜歡看一些古文,然後是詩歌散文。
盛晚安不喜歡看那些艱難晦澀的語言,所以就說,“詩集吧。”
其實,她也不喜歡看詩集,不是不喜歡,隻最近寧臻一直和她說著一些狗血言情文。
好不容易,他主動和她說話,她心裏自然下意識的往他的喜好那一方麵靠攏。
然後,又聽見秦錚問道,“你喜歡看詩集,誰寫的。”
這可把盛晚安難住了,總不能說唐詩三百首,腦海間一瞬間隻有那一句‘輕輕的我來了,就如我輕輕的走。’
急於回答他,她張口就說,“徐誌摩的。”
現在,她早已經忘了,她說的這句話。
因為那隻不過是她和他的對話中,最不起眼的滄海一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