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金斯伯格:美國最高法院裏的女權鬥士(1 / 2)

金斯伯格:美國最高法院裏的女權鬥士

時政

作者:龔燦

奧巴馬曾提到,金斯伯格是他最喜愛的人之一,“我在心中為金斯伯格大法官留有一個小小的柔軟角落”,但大多數情況下,她都有些超脫於政治之外,專注於裁斷是非曲直。

低調的女權運動先鋒

4月16日,美國《時代》周刊在網站上公布了“2015年全球最具影響力100位人物”名單,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魯斯·巴德·金斯伯格入選“時代偶像”行列,並成為4月27日出刊的《時代》周刊5個封麵人物之一。在過去的一年中,金斯伯格以82歲的高齡仍不遺餘力地倡導女性生育權利和女性平等權利。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在文章中盛讚金斯伯格是“最高法院的平衡者”。

金斯伯格一生致力於為美國女性爭取和維護合法、平等的權益,她參與辯護過的多個案子都是關於最重要的女性權利方麵的,她很清楚地意識到自己“哪場仗更該打”。在推動女性權利方麵,她認為,與其一次性地要求最高法院判處一切區別對待男女兩性的法律法規為違法,不如一項項地輪流處理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因此金斯伯格通過一個個具體的案例來為女性爭取合法權益,一步一步推動兩性區別對待的法律被否定。20世紀70年代,保守主義漸漸回流,金斯伯格向最高法院提起的6起訴訟中就有5場贏得勝利,而且這些訴訟都涉及存在性別歧視的相關法律,並有效地推動修改法律。

在金斯伯格看來,法律是不分性別的,因此她辯護的對象也包括男性。在斯蒂芬·維森菲爾德案件中,斯蒂芬的妻子死於難產,但孩子存活下來,為獨立撫養兒子長大,他申請了妻子的“幸存方福利”。按照法律規定,喪偶的女性可以自動獲得此項福利,而男性必須證明此前他們的生活全依賴妻子的收入。斯蒂芬無法證明這一點,案件打到了最高法院,1975年最高法院全體一致通過,斯蒂芬獲勝,相關法律被廢除。這從另一方麵推動了因性別設限的法律的廢除。由於1970年代金斯伯格的6個具有裏程碑意義的案件,1980年,吉米·卡特總統任命她為哥倫比亞特區巡回法院法官。

金斯伯格被認為是目前美國最高法院9位法官中在訴訟方麵最有成就的大法官。1993年,金斯伯格被克林頓總統任命為最高法院大法官,在這一職位上她已幹了22年,在這期間最高法院始終由保守派把持,在很多重要的案件中,她總是成為少數的異議分子。

2007年5月,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否決了萊德貝特要求同工同酬的案件。萊德貝特生於1938年,人到中年時成為固特異輪胎的區域經理,到1998年快要退休時,她才得知一直以來她的工資都低於同等職位的男性。為此,她把固特異輪胎告上了法庭,案件打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根據1964年《公民權利法案》第七條規定,對薪酬歧視的索賠需要在侵害發生之日的180天內上訴,判處萊德貝特敗訴。金斯伯格雖然在這起訴訟中落敗,但她巧妙地把球踢向了國會,認為國會有理由修改第七法案“過分狹窄的解讀”。2009年,《莉莉·萊德貝特公平酬勞法》成為奧巴馬擔任總統後簽署的第一條法律。她的辦公室裏還掛著一幅該文件的複製品,上麵有奧巴馬的贈言:“感謝您為創造一個更平等、更公平的社會而做的工作。”奧巴馬在2011年時也提到,金斯伯格是他最喜愛的人之一,“我在心中為金斯伯格大法官留有一個小小的柔軟角落”,但大多數情況下,她都有些超脫於政治之外,專注於裁斷是非曲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