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我縣種子市場監管現狀及建議(1 / 2)

淺析我縣種子市場監管現狀及建議

科研

作者:王安華

[摘 要] 種子在農業生產中占有特殊的地位,是農業生產中不可替代的。但是,隨著種子市場的全麵開放,我縣農作物種業發展麵臨巨大挑戰,直接影響了我縣農作物種業和農業健康發展。本文主要闡述我縣種子市場監管現狀並對此提出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 種子市場 監管現狀 建議

[中圖分類號] S339.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4)07-0044-02

隨著我縣農作物種子管理工作的不斷完善,農作物良種推廣水平逐年提高,初步形成了與本縣生態類型相適應的作物品種布局。種子生產、經營能力不斷增強,主要農作物商品種子基本實現精選加工包裝和標牌銷售,基本建立了穩定的縣級種子管理體係,市場監管能力、種子質量監督檢測能力有所增強,農作物新品種試驗示範不斷規範完善,但是,隨著種農業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我縣農作物種業發展麵臨巨大挑戰,良種繁育基地基礎設施薄弱,種子生產條件差,種子質量檢驗檢測體係不健全,種子市場監管技術和手段落後,種子管理經費缺乏等問題直接影響了我縣農作物種業和農業健康發展,必須切實加以解決。

一、我縣種子市場現狀

1.種子市場監督管理工作量明顯增多《種子法》規定種子經營者進入種子市場的門檻較低,導致種子經營人數不斷增多,種子經營市場不斷繁榮:2013年進入我縣經營的種子企業30多家,準入我縣市場經營的“雙雜”品種182個,涉及種子經銷商138戶,鄉鎮種子經銷商辦理的種子經營備案登記證達到了450多份,比2012年增加了30餘份,創曆史最高水平;隨著種子市場的全麵開放,種子經營主體呈現多元化趨勢,種子經營主體有個體種子經銷商,外地種子企業分支機構,部分鄉鎮甚至出現小商店順帶經營和小商販走鄉串戶季節賣種現象,市場構成成分複雜、參差不齊、魚龍混雜。種子經營主體的多元化,促進了種子市場發展,但也加劇了低端種子經營戶的競爭,導致種子價格戰,相互串貨,一些經銷商追求高利潤,搞虛假種子宣傳,故意誇大種子優良性狀,誇大宣傳新品種增產潛力,使農民購種時霧裏看花,無從選擇,隻好盲目跟新,仿效購種,聽信零售商的誘導購種,甚至有些終端經銷商不管種子質量好壞,隻追求高利潤違法調購種子,造成種子市場混亂,擾亂種子市場經營秩序。

2.種子市場購、銷主體素質呈下降趨勢。由於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加大,農作物種子銷售市場有所萎縮,一些有文化、懂技術、較年輕的種子銷售人員改行從事其他新的行業,繼續從事農作物種子經營的部分經銷商年紀偏大,文化素質較低,沒有能力學好農作物種子經營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對主要農作物的特征、特性不太了解,不懂農作物栽培新技術、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隻知道賣種賺錢。對農民提出的問題無法作出圓滿的回答。與此同時,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戶年齡普遍較大,文化不高,素質偏低,據調查百分之十的勞動力在30歲-50歲之間,百分之七十的勞動力在50歲-60歲之間,百分之二十的勞動力在六十歲以上,而且很大一部分農戶不識字,接受新技術能力不強,粗種粗管、農業科技含量低等因素嚴重製約優新品種的增產潛力,遇到病蟲害和災害性天氣農戶缺乏及時有效的應對措施,造成一些優新品種的大幅度減產,給農民造成重大損失,一旦發生,受害農民往往將其歸咎於種子質量,這會對種子質量糾紛的處理帶來困難。

3.種子市場經營行為不規範。個別經銷商為了逃避檢查,推脫責任,采取隱蔽銷售,用A公司的種子銷售發票銷售B公司的種子,甚至不開發票,主要表現在經營戶從本縣以外的相關批發商手中串貨到本縣,不到銷售區域種子管理站備案,也不具有該批種子的原始植物檢疫證書和質檢證,給種子質量監管帶來了難度。部分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種子的經營者依然沒有辦理種子經營備案登記證和工商營業執照,農作物種子經營檔案不健全。農作物種子標簽不規範,標識不完整。有的同一品種的標簽包裝有多個,有的將生產許可證、檢疫證等信息印製在包裝物內,這些都給種子執法增加了難度。

4.農民自我保護意識差。少數經營假劣種子的不法分子,為逃避檢查,轉向了農村,采取走村串組,利用人際關係、廉價誘惑等手段,銷售給不明真相的農民,給農業生產造成了損失;由於農民的法律知識缺乏,當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運用法律來維權的少,自認倒黴的普遍存在,特別是對數量不多、受損麵積少和受損後對生活影響不大的種子,往往放棄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