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伯麻煩你了!”
我以為忠伯就住在這個房子裏,卻原來忠伯是住在隔壁的,隻是隔幾天來看看,打掃一下什麼的。這是一幢很簡單的房子,比起少爺在曼哈頓公園大道的房子隻能用嬌小來形容了,但我卻非常喜歡這裏的感覺。因為這裏比較像家。
房子被收拾的很幹淨,我趁著少爺去廚房放東西的時候,偷偷上了二樓。這個房子隻有兩層。再來就是天台了。
我私心地想要去偷看一下,曾經在這裏住過的少爺的臥室是什麼樣子的,哪知道才想要打開房門,就被抓了包。
“想要看什麼?”
“沒事啊,就是轉轉,對了,我想去廁所。”我實在想不出來什麼說辭了,隻好用這個了。
少爺噗嗤一聲笑了。握住我正在轉動門把手的手,輕輕地打開了房門。這裏果然是少爺的臥室,不過在看到裏麵的擺設時,我的眼淚掉了下來。
這間房間分明就是我和他小時候住的房間的翻版,房裏裏擺了兩張床,我知道右手邊的這張是他的,而左手邊,我看到了床上擺著一個像框。我回頭去看少爺,已經猜到了那像框裏是誰的照片了。
可是少爺還是示意我去看看。我走了過去,坐在床上,床單是粉紅色的,就像是我的那張床一樣。像框裏有個人沒有在笑,更像是在想著什麼,眉頭有些皺,似乎很不開心。我捂住了嘴,那個人就是我。
少爺就站在門口:“我剛來紐約的時候就住在這裏,有許多時光都是在這裏度過的。你偷偷上來,就是想看這裏有沒有別的女人來過吧。這裏早就有女主人了,不會有別的女人敢來的。當然也不能說沒有,天嬌就在這裏住了很久……”
“少爺,對不起!”我哭了,這句對不起我終於說了出來。我知道天嬌是什麼時候住在這裏的,而那個時候,我卻沉浸在每天與李昂相處的快樂之中。我不能以我那時還太小,不懂得來做為借口,我比同齡的孩子要早熟,這是不爭的事實,也是不容我抵賴的。
少爺走了進來,站在我身邊,我抱住他的腰,哭的很厲害。還總說別人自尊心重,其實我的自尊心比誰都重,明明知道是自己做錯了,可我就是死不承認。哭了一會兒,我站起身來,開始解少爺的衣服。
少爺一動也不動,隨便我想幹什麼。我解開了他的衣扣,看到了他胸口上的疤痕。
“為什麼不說,為什麼一直都不肯告訴我?是不是今天要不是我主動暗示,你是不是永遠也不會讓我知道這裏?”
少爺握住我的手放到了唇邊吻著:“別和我說對不起,你我兩個人說不好誰對不起誰。那時的你還太小,我也隻會用我自己的方式對待你,事實證明,你並不能接受那個。所以你逃了。那個時候,我就又回到了這裏住了很長一段時間,我就在心裏想。我還是做錯了,我要的是什麼,是你的人,還是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