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陽關慢慢灑在小莊園的土地上,腳步穿過泥濘的地麵,丁曉米來到了莊園外,他搬到這裏也有一段時間了,對麵有一個富裕的家庭,雖然丁曉米猜測這很有可能就是金剛狼小時候的家,但是丁曉米卻沒有急於上前認識一下,而是每天時不時觀察一下。
一個棕發長得很好看的小孩這時候從丁曉米的麵前跑過。
“維克多,你去哪?”
不遠處傳來一個人的呼喊。
默默地看了一眼這個小孩,維克多,金剛狼的哥哥?
這小孩好奇的看了兩眼眼前的這位先生,看起來有二十多歲,長得很帥氣,身材修長,這位先生剛搬過來沒多長時間,看那些人的樣子,好像很敬畏他?
瘦小的身影慢慢消失在眼前,丁曉米向著不遠處的林子走去,散布於林間,呼吸著早間林子裏的清新空氣。
日子一天天過去,丁曉米每天都會要求安德魯和麥特兩個人在林子裏訓練他們的能力。
有時候丁曉米也聽著老管家溫斯特講的最近發生的新奇的事情,有些事情是真的,有些是謠傳,丁曉米也就讓安德魯和麥特出動,期間也隻找到了三個變種人,兩個心態已經無藥可救,總是喜歡濫用變種能力搶掠,他們也不怕普通人集體對付他們。
這兩個變種人裏一個是能夠讓自己的力量變強,比兩個成年人還強的力量,隻不過被安德魯操控巨石給砸死了。
另一個可以影響人的心智,可以說是個很少見的能力,他操控著好幾個成年人為他搶掠,這家夥沒有靠近麥特,就被丁曉米在遠處拿著狙擊槍一槍擊斃。
能力再好在稀少,丁曉米也不能容忍這種心智不正的家夥,人可以自私,但卻不能逾越一個底線,他可以不救人,但是不能殺一個好人,丁曉米雖然不是一個合格的超級英雄,但是他也不能容忍一個胡作非為的家夥。
還有一個變種人,能力還是丁曉米偶爾才發現的,這家夥好像擁有一點自愈因子,因為之前丁曉米聽傳聞說,有一個人,他叫卡德萊斯,他的血液能夠治愈一個即將病死的人。
這也是當地的幾個有錢人跟丁曉米說的,普通人幾乎不知道這件事,丁曉米將這個卡德萊斯直接弄到了自己的莊園,試驗了一番,果然如同傳聞一般。
卡德萊斯擁有治愈能力,他的治愈能力有些不同,他可以免疫很多很多病,也可以通過他的血液去吊著一些有錢人的性命,隻是卡德萊斯沒有別的能力,戰鬥力幾乎為零。
原本有一些醫學部門和卡德萊斯有著合作,可是經過他們的努力,最後換到的卻是卡德萊斯的神秘失蹤,和幾個濫用職權的家夥的離奇死亡。
“怎麼樣?”丁曉米看著安德魯問道。
“現在的技術很難很難研究出來這是怎麼回事,而且這家夥現在身體很虛弱,我真想不出,血液和健康,他竟然拿來換錢。”安德魯無奈的搖了搖頭,以現在的技術,他還真沒辦法研究出卡德萊斯的治愈因子是怎麼回事。
天色漸漸地暗淡起來,周圍很安靜,丁曉米一個人靠在屋子邊,他在想事情,卡德萊斯讓丁曉米想起了原來他看的一個故事詹姆斯.岡恩的科幻代表作《長生不死》,那個作品的主人公是一個叫做卡德賴斯的家夥,這家夥整日無所事事,遊手好閑,但是因為各種巧合,有人發現了他的血液能夠吊著一個重病纏身,積勞成疾的百萬富翁,卡德賴斯百病不侵,最後他通過與醫學部門的合作,最後擁有了自己的家族,他的後輩也擁有這種能力。
他叫卡德萊斯,名字可真像,而且經曆也差不多,隻不過這家夥還沒有發財,就被丁曉米抓了起來。
希望一切如同故事一樣,這家夥也擁有遺傳給下一代治愈因子的能力,不然丁曉米會在這家夥快死的時候把他研究了。
丁曉米感覺卡德萊斯的治愈因子很有意思,他想要研究一下,有可能就有不錯的收獲。
靜謐的森林裏,兩個少年跑著,喘著粗氣,他們不能停下來,因為一旦停下來,他們就會被抓回去。
年幼些的弟弟羅根殺了他的親生父親,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是一個異類(人們這麼稱呼,也就是變種人),他可以在自己的在自己的拳頭上冒出一道道的骨刀,村民們最是討厭這種家夥,他們舉著火把,拿著武器追著他們。
“聽著,我們是兄弟,你殺了他,他罪有應得,但是咱們不能回去了,任何想要阻擋我們的人,都要除掉他們。”哥哥維克多抓著弟弟羅根的肩膀,隨後拉著年幼的弟弟就開始繼續的奔逃。
站在這家的門前,丁曉米修長身軀被月光照的幽長,那個富裕家庭的主人倒在門不遠處,之前丁曉米還和他說過幾句話。
另一邊的牆壁上,靠著一個短發男子,他的身上流著鮮血,一邊的地上擺著一個摔在地上的火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