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林慕非篇(1 / 3)

我父親名叫林子聰,是曾經的林家家主,是曾經的林氏董事長。母親名叫歐陽菲羽,曾經是歐陽企業老總的千金,曾經是林家的家主夫人。我沒說錯,曾經。

有傳言說,父親極愛母親,所以取母親的一字為我命名慕非,至今仍是美談,社交場合新結識的人都會提上幾句,說一聲羨慕。而我,也隻是謙虛禮貌的客氣一下,然後回敬幾句恭維。

其實,父親從來沒有愛過母親,也不知道母親對他的愛,他們之間更多的是親情與敬重。大概,父親一輩子也沒有愛過誰。

我很小的時候母親就告訴了我,她和父親的婚姻是交易,各取所需。那時,父親接手林氏,需要歐陽家的支持。母親到了結婚的年齡,需要一個丈夫,可她更渴望自由,沒有名利場上的虛偽,不被家族利益束縛的自由,即使外公再怎麼疼她也不能給她的自由。

父親說過,母親是個極其聰明又勇敢的女子,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也明白要得到需要怎樣的代價。與其跟外公鬧僵關係,被指定一個丈夫,不如自己在適合的人當中挑選一個自己滿意的。

母親選中了父親,幾乎是看到第一眼就決定了。這應該是一見鍾情吧,可母親說不是,她在見到父親前已經了解了那些人的身家背景,篩選了一遍。母親說,她對父親也沒有多少愛,她最愛的隻是自己。而父親,大概連自己也不愛。

當時我還很小,一見鍾情也隻是在電視裏聽來的陌生字眼。可是聽到母親這樣說,我非常慌亂,急急的拉著母親問:“媽媽,媽媽,你不愛我嗎?爸爸也不愛我嗎?你們不要小非了嗎?”

母親撫摸著我的頭,柔柔的笑了:“媽媽當然愛你了,爸爸也很愛你。父母自然是疼愛子女的,隻是這種愛跟愛情不一樣,跟我對你爸爸的愛不一樣。你現在不懂,以後就會明白了。你隻要記好,媽媽很愛你,但是媽媽也很自私,想要有自己的生活,爸爸也一樣,我們都不能陪你一輩子,所以你要快點長大。”

記憶中,父親總是很忙,和我在一起的時間還不如太爺爺陪我的時間多。太爺爺和媽媽教了我很多東西,告訴我很多事情。太爺爺很喜歡我,但也隻是喜歡,太爺爺最疼的人是小叔叔。曾經以為,自己應該怨小叔叔的。可是,他那個人,我怎麼也怨不起來。母親也告訴我,不要小叔叔怪,其實小叔叔心裏很苦。母親說這話的時候,聲音很輕,很淡,像是在歎息一般。

長大了才慢慢知道父親和小叔叔之間的事情。

上帝給了我們有限的龐大的財富,也給了我們無限的猜忌與爭鬥。

小叔叔除了對音樂的堅持,沒有什麼執著的東西。父親去世後,在林氏也隻是盡自己的責任,完成對父親的承諾而已。

我知道,這個承諾裏也包括我。

我從來沒見過父親的眼淚,好像這個人生來就沒有淚腺一樣。他從來隻是用合適的方法手段,完成該做的事情。即使被病痛折磨的不成人樣,疼的暈過去又醒過來,父親也不曾流過一滴眼淚。

太爺爺去世的時候,小叔叔哭的仿佛天崩地陷了一樣。那也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小叔叔哭,那時的小叔叔也不過是大我不到十歲的孩子。父親很迅速的交代好太爺爺的後事,抱起暈過去的小叔叔,帶著我回到家裏。一路上,小叔叔以我從未見過的脆弱的樣子,趟在父親懷裏,臉上帶著點點淚痕,皺著好看眉,不時的動一下嘴唇,發出模糊的細小的聲音,一雙手緊緊抓著父親的衣服,就好像溺水的人抓著救命的浮木。父親隻是抱著小叔叔,逆著光,我看不清父親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