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荒野隊長的任務,就得有被這種很二的戰隊騷擾的承受力。
而且他們其實是殺不了這個屍魔的,因為......這是係統任務事實綁定BOSS,他們就是圍著殺一年不掉血。
除了我一個人,能殺。
於是避開對手的射擊角度換了一個吊機的平台去射下麵的僵屍,我的射殺最後第28,29,30隻,換出屍王殺掉來完成任務。
不過是眨眼間的故事了,我不能浪費了大半夜的辛苦重新來。
雖然僵屍不會被這群人殺掉,不等於我不受到攻擊還不掉血。
我不屬於任務中的NPC所以不受人類的攻擊保護。
這規則不惡心,但是狙擊我的人很令我惡心。
我不想和這種渣人糾纏,我的等級比此刻殺幾個對手重要得多。
射殺了麵前最後的三個僵屍後,我終於看到了向我跑過來的屍王。
“啊?還有小屍王,快,你們快過去幾個引過來,不要讓那個人給殺了。”
帶著一種冰冷,我連續射了五顆狙擊彈,爆了屍王的頭,接收到了任務順利完成的信息,至於屍魔,是額外的獎勵。
我跳下地麵,在數百僵屍的屍體上很快的搜刮戰利品,像是掃馬路的清潔車,嘩啦嘩啦的把大量的物品掃進我的背包。
在我打掃幹淨屍王和僵屍遺留的一切物品後,我看到屍魔已經把向我跑來的六個人滅了。
這是一群不知道自己是什麼貨色的團隊。這本身不是大屍王,而是攻擊和防禦比屍王強大三倍不止的終極BOSS。
就他們的弓箭和斧頭,大棒和手槍,能殺得了?
所以我從容不迫的拿到了我的戰利品,完成了我的對戰任務,然後我開始團滅這支已經殘廢的隊伍。
這是十六人的雜亂戰隊。隻有一個人有一把攻擊力不怎樣的狙擊步槍,噴子有個三五把的樣子,其餘全部是棒棒隊。
我開始在塔吊的下麵丟地刺,把鐵化的尖利鐵椎排三排在地麵,這樣就是拖著屍魔不斷掉血的釘板......
然後我開始回到塔吊,開始對著屍魔的頭部,遠距離150米狙擊。
屍魔是誰能打掉它的血,就立刻衝來的事實,那一群人不過是在給它除跳蚤。拿根釘子做的狼牙棍子上去搞幾下,事實沒有卵用,還被屍魔一腳踩死......
屍魔過來了,在我的塔吊下麵瘋狂的咆哮。
“殺了那個賤貨,敢一個人搶我們的屍王。”
麵前跟著屍魔跑來十幾個家夥,但是被我連續五槍爆頭五個,才知道我不是什麼菜鳥和他們所謂的賤貨,是要他們命的一個貨。
剩下的五個人躲在碼頭的貨箱後麵不敢出現了。
升級後的攻殺很去血,至少比我第一次殺屍魔掉血快三倍不止。
那一次是用了快兩個小時屍魔才血槽耗盡躺下了,這一次不用半個小時就能躺下。
升級了武器的攻擊,陷阱的破殺能力,子彈的穿透破壞能力,重要的是我升級了自身人物屬性的獵殺屬性。
每一槍直接造成300點血的去血效果,僵屍不過是250點血,爆頭是直接秒,打在身上也是200左右的扣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