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虧科學家及時的出聲,要不然她們還不知道要罵到什麼時候去呢,兩個女人悻悻地又罵了兩句,閉上了嘴巴。
“中州王”這才繼續講到。
一切都要從“中州王”的家庭說起。
譚克武生長在江北的小集鎮,父親是名軍官,母親是紡織廠的一名普通工人,也是遠近有名的“廠花”。
那個年代,這樣的雙收入家庭和這樣的家庭組合在小鎮上絕對是令人豔羨的,但天有不測風雲,譚克武的父親在一次抗洪搶險中不幸犧牲,成了烈士。
那次事故中,和譚父一起犧牲的戰友有十幾人,全是江北的老鄉。
小集鎮政府為了照顧烈士家屬,特意把譚克武母親調到鎮政府做了辦事員。
就這樣,譚母從一個普普通通的工人,成了政府部門有編製的幹部了,那個年代能成為一個公務員比考大學還要難。
很多人都說,譚克武一家因禍得福,江北十多個烈士,就譚克武母親一人成了公家人。
福兮禍之所伏,世上的事又有多少是那麼簡單的呢?
譚母之所以成了公家人,是被小集鎮鎮長看上了。
在這個小鎮裏,鎮長擁有著至高無上的權力,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凡是被他看上的人,無論親疏遠近、長幼有別,統統是他玩弄的對象。
譚母做為紡織廠的“廠花”,鎮長早就垂涎三尺、覬覦已久,奈何譚父是現役軍官,“破壞軍婚”是大罪,猶如隔在軍嫂前麵的一條高壓線,誰都知道碰不得,所以,鎮長幹著急,也無可奈何,隻好按捺住一棵騷動的心。
譚克武父親的犧牲讓鎮長看到了希望,也正好給了他一個借口,一個冠冕堂皇調到自己身邊的借口,羊既然入了虎口,就宛如腹中之物,時間有的是,機會也有的是。
果然,譚母剛調到小集鎮政府還不到一個月,鎮長就按耐不住了,在一個光天化日的白天,鎮長支走其他人,然後在辦公室將譚母強奸了。
強奸烈士的遺孀?那還得了,簡直太令人發指了,罪行極其嚴重,不但要砍頭,還要從重從快宣判,立即槍斃,不得上訴。
當然,這是一般人的想法。
在那個時候,放到一般老百姓身上肯定是死刑,想都不要想。
但是,最終審判鎮長時也不過判刑三年。
因為,有些法律適用於老百姓,有些法律適用於當官的。
更可笑的是,在那個年代,那鎮長身上還有一些可以抵罪的“籍”,如“官籍”、黨籍、工作籍、職務籍、商品糧籍等。也就是說有點以職務抵罪、以功勞抵罪的意味。
盡管,那是“法製不健全”、“顛倒黑白”的年代裏的事兒,但“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神話在譚克武母親的心中頓時破滅。
後來,母親就對譚克武說:記住,以後無論如何也要當官。
給兒子留下遺言,譚母就跳河自盡了。
那一年,譚克武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