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早晨,清冷得過分——
唐景珩照例在早上八點,準時出門去買吐司。
那家麵包店距離他家的院子兩條街,當男人正穿過對麵那條街的時候,突然被十字路口圍繞的一群人吸引了目光。
看稀奇和八卦似乎是人骨子裏帶來的本性,不管是在國內,還是聲稱國民素質高的英國。
唐景珩恰好要從那個方向過去,路過時,那些居民正在用英文交頭接耳。
大意是說他們早起倒垃圾的時候發現這裏有個小孩的屍體,正在等警察來處理。
餘光瞥了一眼人群圍著的中央地上,有一隻青紫色的小手。上麵沾滿汙垢與血跡,似乎有些熟悉,但是卻沒讓他的腳步停留。
唐景珩如常去買了一人份的吐司,當走回來的時候,那裏的圍觀群眾似乎壯大了一些。
有個女人念著聖經中的悼詞,正在為這個小靈魂超度。
這時,人群中一個婦人的話,卻讓唐景珩頓住了腳步。
那位婦人說,昨晚上親眼看到一個斷了右手的男人,將這小孩按在地上掐死的。
斷手的……男人?
唐景珩眼眸一厲,猛然轉過身,黑眸猩紅地抓著那位婦人的肩膀:“你親眼看到她被掐死,為什麼不救她?”
因為他說的是中文,周圍的人都聽不懂。
但卻仍然被男人眼中的狠厲嚇唬到,尤其是那位被他抓住的婦人,一張堆積著贅肉的白臉幾乎被駭到快要窒息。
不過還好,唐景珩在她失去呼吸之前放開了她。
男人疊著長腿蹲下身,窒息檢查了那個小孩的身體。
脖子上有四根手指淤青,的確能看得出是被人掐過的痕跡。
是因為他嗎?那天晚上被自己放過的男人,轉而又找到這個小家夥報複?
原本他想要救的這條生命,仍然逃不過死神的魔爪。
看來,他還是不適合做個好人。
唐景珩斂下眉頭,正打算起身離開,繼續去過自己所剩不多、行屍走肉的生活。
但是在要站起身的前一刻,他的手指突然那小孩的脖子上還有脈搏跳動的跡象。
那刻,唐景珩隻覺得渾身一個激靈。
他沒有多想,抱起那個孩子就往醫院去。
……
關於這件事,唐景珩後來也沒有想通。
為什麼連自己的命都不放在心上的他,會突然為一個陌生乞丐的生死悸動不已?
可能是,他從來沒見過生命力這麼頑強的小孩吧。
唐景珩雖然不幸,但好歹是從小錦衣玉食,沒在生存上受過任何委屈。
他無法想象一個瘦弱不堪的小乞丐,是如何冬天倫敦的街頭,度過一個又一個零下十度的夜晚。
甚至被人掐得奄奄一息,手腳都冰冷僵硬,居然還能保留一口氣撐到現在。
所以唐景珩想看看,人的生命到底能頑強到什麼地步。
不過他應該也想不到,自己今天的一個舉動,會對兩個人的生命造成翻天覆地的改變。
一個,是被他救回來的小乞丐,因為他獲得新生。
另一個,就是他自己。
這個被他一時善心救回來的小生命,將來也會成為他一生的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