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物流企業麵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1 / 3)

我國物流企業麵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當代論壇

作者:方智勇

【摘要】 物流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必然遭遇各種各樣的風險,本文分析了物流企業與托運人、分包商和社會公眾間的一般風險,也著重研究了新時期政策、行業競爭與投融資等帶來的風險,並努力從各個角度探索管理和防範風險的方法。

【關鍵詞】 物流企業 風險評價 投融資風險

企業在實現其目標的經營活動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不確定性事件,這些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其影響程度很難事先預知,這些事件將對經營活動產生影響,從而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程度。這種在一定環境下和一定限期內客觀存在的、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各種不確定性事件就是風險。對風險認識不足的物流企業很難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取得發展,缺乏風險管理意識和技術的物流企業也難以在競爭日趨激烈的物流行業中真正成長起來。

一、現階段物流企業所麵臨的風險分類

1、一般風險

很多的風險形式根植於行業特征或企業特有的盈利模式,它並不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生顯著變化,或者說此類風險在某些行業或企業中是固有的,是需要長期麵對的。

(1)物流企業與托運人間的風險。物流企業與托運人間的風險通常包括以下類型:第一,違約風險。現階段物流企業大多與客戶簽訂了按時配送的合約,但由於天氣狀況、信息通訊、人員操作失誤等原因,有時候物流企業無法完成合同承諾,此時物流企業就承擔了違約風險。第二,責任風險。由於我國的物流體係還不甚完善,錯發錯運事件時有發生,一般貨物的錯發錯運或隻有較小的損失,但是一旦涉及商務信函、公司合同等文件所遭受的連帶損失不可估量,而作為責任方的物流企業就需承擔相應的責任風險。第三,賠償風險。在物流的各個環節,如裝卸、搬運、倉儲、運輸、配送等都有貨物破損或失去使用功能的風險,物流企業作為責任人需要賠償貨主相應的損失。

(2)物流企業與分包商間的風險。物流企業與分包商間的風險主要包括兩種,即傳遞性風險和欺詐風險。傳遞性風險是指第三方物流企業能否通過分包協議把全部風險有效傳遞給分包商的風險。比如,物流企業與客戶間簽訂的協議所限定的賠償金額為10000元每件,但是物流企業與分包商間所定協議可能就隻有4000元,其中的差額6000元就由物流企業承擔。在這裏,第三方物流企業對分包環節造成的貨損並沒有錯,但依據合同不得不承擔差額部分的賠償責任。由於目前鐵路、民航、郵政普遍服務等公用企業對賠償責任限額普遍規定較低,因此第三方物流企業選擇由公用企業部門分包時將麵臨著不能有效傳遞的風險。

我國的物流市場還相當混亂,特別是物流分包商市場魚龍混雜,很多分包商都沒有取得相應的資質,詐騙案件時有發生,物流企業要警惕此類分包商,減少因詐騙所導致的風險。

(3)物流企業與社會公眾間的風險。物流企業與社會公眾間的風險主要包括交通事故風險和環境安全風險。運輸環節是物流的關鍵環節,貨車司機在在運輸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根據我國有關法律,其相應責任由其所屬公司承擔,物流企業由此承擔了交通事故風險。

物流企業在提供物流服務時不可避免地要承運化工產品等危險物品,其中的安全和環境保護措施不可缺少,這就是所謂的環境安全風險。

2、新的發展條件下的風險形式

(1)政策風險。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由於受到價值規律和競爭機製的影響,企業爭奪市場資源,都希望獲得更大的活動空間,因此可能會觸及國家的有關政策,而國家的相應政策又對企業的行為具有強製的約束力。另外,國家在不同時期會根據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而改變政策,這必然會影響到企業的經濟利益,從而產生政策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