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善後的安排(1 / 2)

化身奸商的輕安侯早已經沒了花花大少風流倜儻的勁頭了,挽著袖子,扇子插在後脖領子上,裂著衣服,一樣一樣的看著這些可以給自己帶來幾十甚至上百倍利潤的半獸人眼裏的“破爛們。”臉上的興奮和滿頭大汗,伴隨著唾沫橫飛的沒邊忽悠,真是痛並快樂著。

負責付錢的大佬楊,已經從輕安侯的興奮裏感覺到了這裏麵的巨大利潤,這個時候往外撒錢格外的敞亮,絲毫也沒有心痛的感覺,就盼著輕安侯能喊出,一個價值一根金條的收購價,那意味著至少價值上百甚至上千的利潤。

他不知道那個五十個銀元的水晶頭骨,在中土才有一個,精靈也隻有一個,這個是第三個,拍賣的話估計的值上萬根大黃魚了。

那個東西輕安侯已經決定做為送給赫痞子結婚的禮物了,這樣的禮物輕大官人才拿的出手嘛。

“爛匕首一把,五十個銅板!”輕安侯高喊著,這些個土老帽連當年享譽中土的神兵魚腸都不認得,雖然生鏽了,但是幾百根金條還是值得的。

“雜色石頭珠子一竄,三十個銅板!”哈哈,這個可是夜明珠的手串啊,看來這上千年半獸人劫掠中土得了不少好東西啊,可惜這些土鱉根本就不識貨,這下又是幾百根金條入賬了。

“恩?這…啊,一車爛銅頭,給他五個銀元吧,這銅都鏽了,沒啥用。那個把車也留下好了。”嘿嘿,這不是滿金王國被搶走的十二聖獸銅像嘛,哈哈哈這個可是無價之寶啊。

“爛手杖……”輕安侯的眼睛裏閃過一陣流光,“這個破玩意不值錢,不過本大官人看著天色也黑了,你手裏的燈籠正好照亮,我個人出一個銀元把你那燈籠給我吧。”

說著輕安侯自己掏出一個銀元買下半獸人手裏的燈籠,把燈籠上的木棍一撇,把手裏的爛手杖往裏一挑,正好。“唉,這個當燈籠杆整好,給我吧省的你撇了,這裏還有一張演唱會的票,看你這麼遠給我送燈籠,就給你吧,快去一會兒結束啦。”

看著美滋滋跑進牧野城的半大半獸人,輕安侯哈哈哈哈一陣輕笑,“這小子猴急猴急的。”

轉身看看瞅著自己的大佬楊,無所謂的說到,“這個燈籠就不用上賬了,我看著喜歡,就當是我自己買的吧。”

說完,看了看手裏的燈籠:“小燈籠啊,小燈籠,看著就喜歡,做的咋這麼好看呢。”

在傍晚的夜色中沒有人發現,他的目光瞟向的正是那個挑著燈籠的爛手杖。

牧野的狂歡足足舉行了三天,就連沒事在城外閑逛的半獸人都扭著屁股,哼哼著:“隻有雙旗最牛掰,沒地比那帥,隻有那最牛掰,要來剛快來……”

城外的雙旗商品交易會也是各位的成功,半獸人都議論紛紛,別的流浪商人來到這隻是賣東西或者是換東西,還是來自雙旗的老子敞亮啊,竟然真金白銀的買東西,你看這賣破爛的錢不僅換回來一大堆的雙旗高級貨。

而且這兜裏還能剩下幾個銅板,這下咱們也是有錢人了。哈哈要不把家裏的婆娘也賣了,買兩個人類的女奴隸?你看那小妞的屁股,那大腿,那胸脯真是勾人啊。

輕安侯可是大豐收啊,來的時候一萬多人,人拉肩扛隻有一千多輛車,回去的時候五萬多人,四千多輛車,還都是牛拉的,還是兩頭牛帶著一個小牛拉的。一部分乞活軍的家人和換來的一萬多強壯的人類奴隸跟著隊伍回到了雙旗。

十萬魔族大軍暫時沒動,誰知道半人馬會不會尾隨偷襲啊,畢竟當初襲擊雙旗的並不是虎族的虎崽子,而是半人馬。這裏麵要是沒有貓膩鬼才相信。

六萬乞活軍護送返鄉的隊伍到了鹹水河邊,在狐族的地方紮下了營地,狐族將是未來落日草原聯絡反抗半人馬勢力的據點,那些認同獅吼雄獅之王身份的部族也遷徙到了這裏。

乞活軍全是騎兵,騎得正是原本在草原非常普通的河套戰馬,雖然半人馬禁止其他草原部族養馬,但是虎族並不在此列,不過可惜乞活軍的戰馬都是被閹割過的,這樣可以另戰馬更加聽話。

虎族的馬場在草原的東部,半人馬的地盤內,這樣是半人馬為了防止馬種外流,而每年供給牧野之城的成年戰馬也都是閹割過的。沒有好馬就控製不了草原,可惜虎不半藏這個白癡還覺得,在半人馬的地盤養馬,占了多大便宜似的,殊不知人家收拾他跟玩似的。

隻要控製了虎族的馬源,生來就是騎兵的半人馬,在草原就近乎於無敵的存在,兩條腿在茫茫原野能幹的過四條腿,那不是戰爭片,那是喜劇片,還是無厘頭的。

幾乎原來在牧野之城的所有部族都選擇了北上到鹹水河附近定居,那裏力雙旗比較近,可以更多的通過雙旗吸收整個魔域的文化,而且那裏更是這個世界貿易的綠色通道,同時又有強大魔族和雙旗軍保護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