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劉安的處置,李豫卻和王康,石元又一次發生了爭執。李豫的意思,是讓劉安繼續做他的知府,管理臨宣城,石元一聽卻炸開了鍋:“這個反複小人,看見錢灃勢大就投靠錢灃,見沒活路了又投靠王爺,如果還讓他當知府,讓將士們如何心服?”
李豫隻得耐心地解釋著:“畢竟劉安是第一個投降我們的人。給他優厚的待遇,也是為了讓後麵投降的人無後顧之憂。”
王康卻拿出了對劉安更加不利的證據:“劉安本就是酷吏,任人唯親,魚肉百姓,臨宣的百姓對其早已怨聲載道。若仍將其留在臨宣,隻怕,會寒了百姓的心。”
“依兩位的意思,那該怎麼辦呢?”李豫冷冷問道。
“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王康毫不猶豫地說道。
“殺,給那些牆頭草一個警戒。”石元緊跟著說道。
李豫倒抽了一口冷氣:“不行,這樣以後還有誰敢投降?”
裕王也接口道:“殺降不祥。還需從長計議。”
一個清亮的聲音說道:“各位能否聽我一言?”
目光,再次聚焦到了林冰吟的身上。她坦然不懼,緩緩說道:“前幾天,我和附近的那些工匠們在一起,倒是聽到了另外一個說法。劉安其人,膽小怕事,文思平庸。曾經做知縣時,因為一篇上奏朝廷的表章被罵了個狗血淋頭,嚇得他三月不知肉味。痛定思痛,他重金延請了一位師爺幫他起草各類表章。說來倒也奇怪,自從這位師爺來了後,所草擬的表章屢屢被上司誇獎。他更是官運亨通,一路做到了知府。自此,他對這位師爺愈發倚重,凡其所請,無不應允。而這位師爺,卻是個不折不扣的小人,本來隻是偷偷做些包攬訴訟的小勾當,見東家如此軟弱,便不把他放在眼裏,在臨宣簡直成了個二知府。投降錢灃,也是他一手促成。這一點,也可以從剛剛搜家的結果來看。劉安的家中,搜出了三萬五千八百四十三兩銀子,而他的師爺家中,卻搜出了十九萬一千二百兩銀子。劉安是□□嗎?是。但按照“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來說,他應該算是□□裏的清官。但他是一個好官嗎?顯然也不是。他雖然不算貪,可是正是他,用了一個不該用的人,才導致民怨沸騰,作為知府,他用人有誤,顯然是有失察之罪。但如今,師爺已被他親手殺死,我們——能不能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呢?“
眾人顯然並未聽過這種論調,不禁俱是一怔。半晌,王康緩緩問道:“他是否能改過,誰也不知道。讓他再次鎮守臨宣,我肯定不會放心。”
“這很簡單。”林冰吟笑道,“他繼續任他的知府,我們再找個人名義上做他的師爺,實際卻暗中監視於他,他還能掀得起什麼風浪?”
“這倒不失為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裕王興奮地一合手,“就這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