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布丁來到了廈門,此時已接近正午,太陽像個巨大的猴屁股掛在我倆的腦門子頂上,得了,雖然這家夥突然橫插了一杠子打亂了我今天所有的計劃,但畢竟也是合作了多年的朋友,千裏迢迢趕來我家自殺,怎麼著也得請人家吃頓飯。
我帶布丁妹來到一家飯館,點了她想吃的沙茶麵,海蠣煎,土筍凍,手打牛筋丸等,這家夥倒也沒拿自己當外人,一句客氣話也沒說,就這麼狼吞虎咽的吃了起來。
這是我第一次見到布丁妹。
她的形象與我想象中的完全不同。
在我的想象中她應該是個四十多歲的老編輯,帶著一副比酒瓶底子還厚的老花眼鏡,燙著一頭八十年代初期標準的波斯卷,手機鈴聲要不是《月亮之上》我出去一頭撞死。我喊她妹子是因為我看她qq空間底下的人都這麼喊她,當初隻是覺得可能越老的女人越喜歡這樣的稱呼吧,畢竟顯得年輕。
可我眼前的這個女孩,年紀最多隻有二十六七,她穿著一身碎花連衣裙,腳踩一雙白色帆布鞋,後腦勺紮了一個包包頭,上麵還有一個櫻桃小發卡作為裝飾。其實我也曾經想象過無數種布丁妹的形象,但我想破了腦門子也沒想到這家夥竟然是個“嚶嚶怪”。
我真是哭笑不得。
想到自己一個接近“不惑之年”的男人竟然被這個小丫頭片子呼三喝四了好幾年,訓我的時候就跟訓她自己的龜兒子似的,我這心裏不由生出一團莫名的邪火,恨不得把她腦門子上那顆櫻桃給摘了,扔的遠遠的。
我跟布丁是純碎的業務關係,說起來可能連友誼都算不上。再加上這家夥還是個嚶嚶怪,我就更懶得搭理她了。我這人一直不太喜歡兩種類型的女孩,一種是強悍型的,還有一種就是嚶嚶怪。我對這兩種女孩一貫采取“惹不起”戰術,誰知她布丁竟然是這兩款二合一的加強版。所以吃完飯之後我說我要走。可布丁卻對我采取了“牛皮糖”戰術,黏上我了!
她壓根也不管我說什麼,死活要我陪她逛街,我說我真有事,她說要走也行,把稿子交給她,交了稿子就放我走,否則我去哪她就去哪。我聽了這話就跟吃了二兩屎一樣,一肚子憋屈還不知道咋跟人說。
我無奈道:“就算寫,你也總得給我點時間吧?”
布丁像牽牛似的把我牽著往前走,笑道:“那就先逛街吧”
我跟他走到中華城,看了幾圈衣服,最後她看中了一件白色t恤衫,就問老板多少錢,老板用一口半閩南半烏魯木齊的口音說:“三百六十塊錢。”
布丁說:“三百行嘛,我沒帶多少錢,就是隨便看看,能賣我就買,不能賣就算了。”
老板剛想答應,這時候我打開了錢包掏出六十塊錢說:“我這有,我這有。”
布丁的臉氣的青一塊紫一塊,說了句:“老子不買了!”然後甩手就走了。
我怔在原地凝重的挖著鼻屎,整個人都蒙圈了,我又哪兒得罪她了?一輛冒著黑煙的雅馬哈摩托車從我身邊經過,音響裏放著那首《女孩的心思你別猜,你別猜》,我熟練的將手指上的鼻屎揉成彈丸,迎著孤傲的海風輕輕一彈,手法雖然帥氣優雅,可心中卻是抑鬱惆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