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法律(1 / 2)

楊銘終於醒了,讓這些一直擔心楊銘生命安全的人都長出了一口氣,醫生給楊銘打了瓶葡萄糖,便讓他自己安靜地休息了。

下午,警察來了,富生親自來看望楊銘,感慨道:“楊銘,你真是福大命大。”

楊銘微笑著,問道:“富局長,我沒事了,不過我想知道那些人現在怎麼樣了。”

他說的“那些人”,自然是李鴻和大黑哥他們。不過楊銘一直都不知道這些人的名字。

說來好笑,兩方互不認識的人,卻因為私仇生死相鬥。

然而這個世界就是這麼無情。

富生歎了口氣,說:“你的這件事縣委書記很重視,下令嚴查,任何人都不能妨礙司法公正,所以你放心好了,他們一定會受到應有的懲罰,不會有任何減刑,也不會有任何外力能影響。”

你家財萬貫又如何?搞房地產的又如何?

把縣委書記和公安局長這些人惹急了,還有工商局長等人一起幫忙,哪怕你是市長親來,也不會有任何效果。

法外開恩,權力運作?

不可能的!

楊銘問道:“那他們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

富生道:“公安部門已經對李鴻和大黑哥提起了公訴,法院很快就會判決,若是你這次直接死了,那大黑哥便是非法持槍罪和故意殺人罪兩罪並罰,直接死刑沒商量。

不過你這次大難不死,大黑哥就不能定性為故意殺人了,而是殺人未遂罪,不過這次有縣委書記和我們這些人給你撐腰,法院可以定性為嚴重性殺人未遂,加上非法持槍,可以判他十七年到二十年!”

楊銘皺眉,大黑哥隻是李鴻的手下,一切命令都是聽李鴻指示的,開槍射擊也是,所以楊銘更多的是對李鴻的痛恨。

“那李鴻呢?他怎麼判?”

富生道:“李鴻是主謀,這我們都知道,但他打死都不承認是他指示大黑哥開槍的,而大黑哥不知道出於什麼考慮,也把一切罪責攬在了自己身上。”

楊銘皺眉:“那你的意思是,法律治不了他了?”

“不,當然不是!”

富生冷笑道:“他當時就在現場,無數群眾都能作證,他是主謀是跑不掉的,不過因為他沒有直接開槍,而是下的命令,所以我估計法院判他個十年就不錯了。”

現代社會是一個講究人權的社會,和古代不同,古代承認的是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條道理深入人心,簡直就是天經地義,天道所在 。

但現在不同了,國家近代受西方自由主義影響,再法律上也講究改過自新,凡是沒有直接置人於死地的,都不會判死刑,哪怕你是置人於死地了,也會分情節嚴重而判定是判你死刑還是無期徒刑,甚至如果是失手被動殺人,就隻有十幾年的刑期。

而且一旦進行權力運作,給你安個“表現良好,積極接受改造”的名頭,那刑期也會一減再減,減個三四年都有可能。

建國至今才幾十年,當初建國時期的人們還有不少都在,國家還非常年輕,各種法律還不完善,在西方所謂的“自由人權”和中國傳統的“天道倫理”之間還沒找到一個平衡點,這也是沒辦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