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德克薩斯去救人,有罪(2)(1 / 1)

怡情

當地媒體報道了這一事件,播放了小海豹在水族館裏憨態可掬的樣子,社會各界無不讚歎蘇珊的愛心。然而,這則報道卻引起了加拿大公園部的關注。蘇珊被警局傳喚多次,警察還向蘇珊的鄰居和朋友調查蘇珊是否曾經有過虐待動物的行為。

一個月後,蘇珊收到了市政府寄來的罰款單,她因違反野生動物法,而被罰款2300加元。加拿大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出於任何目的將野生動物從國家公園帶走。當蘇珊發現小海豹受傷時,她無權對小海豹實施救護,她僅有的權利是報警。

做向導有罪

28歲的麥吉是加拿大蒙特利爾市的一名保安,他每天開車去公司上班。一個周六,麥吉開車離開家,像往常一樣到了離家的第一個路口,從中間的車道左轉,進入高速入口。可是,當他剛剛駛出交通路口時,一輛早已埋伏在對麵加油站的警車衝過來攔住了麥吉的車。原來,從昨天開始,這條原來可以左轉的行車道現在禁止左轉。麥吉因此被罰了150加元,並扣2分。

麥吉非常氣憤,覺得警察的處罰非常不合理。雖然路麵上左轉和直行標誌改成了隻有直行,但是,掛在交通燈上的黑色路標並沒有更換,仍然顯示中間那條道可以左轉。警察對他的分辨冷冷地答道:“交通法規規定,交通燈上掛的標誌,可以在路麵標誌更換後的兩天內更換,而今天是第一天。”

麥吉記起現在是年底,警察為完成全年罰款創收任務,故意趴在加油站,跟釣魚執法沒什麼兩樣。麥吉知道分辯無用,便掉轉車頭來到上一個路口。麥吉下了車,站在路邊,當車輛在路牌前停下時,麥吉就向司機招手,大聲告訴他們,前方中間路的左轉已經禁行了。

那些受到提醒的司機很幸運,沒有像麥吉一樣受到處罰。麥吉決定哪裏都不去了,就在那裏提醒路過的司機直到晚上12點。那樣,就不會有人再為此受罰了。可是,麥吉的打算很快就落空了,一輛警車駛過來,警察從車上跳下來,給麥吉開了一張罰單,金額竟然高達700加元。

麥吉問這是為什麼,警察告訴他,他違反了交通法,交通法規定,隻有路標和交通燈才可以為司機導向,除非路標損壞或者交通燈不能正常工作,這時,警察可以代替路標或交通燈。而現在,路標和交通燈都沒有問題,而且麥吉也不是警察。因此,他違法了。

當天晚上蒙特利爾電視台采訪了麥吉,麥吉表示不服警察的罰款,將向法庭提起仲裁申請。社會公眾大多支持麥吉,認為麥吉隻是在提醒人們不可交通違章,並無其他惡意,而警察的釣魚執法,這點早已被公眾深惡痛絕。但一名律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麥吉勝訴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因為他確實無權為司機導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