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離地與趙江接觸,他給人的印象是機智、真誠和冷靜。而且,他長得高大、英俊,看上去屬於“很陽光”的那種少年。發生了這件事情後,他經過深刻的反省,感覺到了事態的嚴重。他說:“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天生就很任性,反正從小到大,爸爸媽媽就是這樣依著我的。他們認為男孩子任性是應該的,正常的。可能是任性造成了我的一種霸氣,我的個頭在班上最高,成績也好,同學們都很服我。老實說,有時我心裏真有一種滿足感。爸爸媽媽送我到貴族學校是要我學習好,然後就是在外不要吃虧,不要被別人欺負。如果我吃了虧,被別人欺負了,他們肯定會認為我窩囊,沒有用。記得我在上學前班的時候,有一次我帶了玩具飛機去學校,小朋友們搶著玩,有一個小朋友玩著玩著居然不給我了。我急了,奪過飛機就朝他腦袋上撞去,把他的頭撞出了血。家裏賠了人家錢。我害怕死了,以為回家要被處罰。哪知道,爸爸媽媽並沒有責備我。爸爸媽媽認為我沒有被人欺負,懂得保護自己。我讀小學三年級時打了同學,同學的家長找到我家裏來,我爸爸向人家賠了不是。送走了人家後,他對我說:‘小子行嘛,懂得教訓別人了。’當時我不明白,為什麼欺負了別人回來不受罰還得到表揚。媽媽告訴了我道理,她說:‘到貴族學校裏讀書的孩子都很霸氣,你要是不讓別人怕你,你就會被別人欺負。’後來,為了得到爸爸媽媽的誇獎,我在學校沒打人也說打人了。爸爸媽媽開始還表揚我,後來發現不對,孩子怎麼可能天天打人,他們一查發現我騙了他們……我是父母惟一的孩子,他們不寵我寵誰?隻要我學習好,犯了什麼錯都不是錯,父母都不會責怪我……他們對我很關心,生活上無微不至,我從小到大幾乎沒有什麼心願沒有得到滿足。在學習方麵,他們從我小時就注意挖掘我的學習潛能,培養發現我的學習興趣。我上一年級前,就去過全國十多個城市。有的地方,比如北京,是爸爸媽媽為了開闊我的眼界專門陪我去的。他們很耐心,很盡責,經常陪著我做作業到深夜。在這些方麵,我的父母可能比別人的家長要做得好。但他們在別的方麵則不管我,就是要我做一個強人。我的班主任老師曾說我在情商方麵是不及格的,這也是我為什麼曆年來沒有評上甲級生的原因。因此,我對我爸爸媽媽的評價也就很難說了,他們有的方麵合格,有的方麵不舍格。
我擔心我將來在人格的發育上會出現問題。我有一個表叔在大學教書,他說我看上去像個大男人,其實不是這樣,因為我內心自私和脆弱。關於脆弱,爸爸認為表叔胡說,因為爸爸從來沒有看到我有任何脆弱的表現。但我知道,表叔的話是對的。爸爸雖然跟我朝夕相處,其實並不真正了解我,隻有我知道我是多麼外強中幹……”
趙江的反思應該說是深刻的,他之所以發展到持刀傷人的地步,很明顯,主要責任在他的父母身上。發生在趙江身上的悲劇,對於大多數家長來說應該是“前車之覆,後車之鑒”。那麼怎樣才能糾正孩子愛打人的壞習慣呢?
(1)讓孩予明白。打人是一種野蠻行為
父母要讓孩子意識到,人與人之間應該和睦相處,互相幫助和愛護。經常打人的孩子是不會交上好朋友的。
(2)觀察孩子的習性.弄清楚孩子在什麼情.兄下要打人
孩子打人的情況是千差萬別的。比如,有的孩子在玩累了,不想再玩兒下去的時候,特別容易打人。這時,父母就應該在這種時候把孩子叫走,不讓孩子再泡在孩子堆裏。
(3)讓孩子換一種方法應付惱人的事情
惱人的事情可以用多種方式解決。比如,當孩子在玩自己心愛的玩具的時候,別的孩子可能過去搶他的玩具,孩子急了就會打人。這時候,家長應該教育孩子對搶他玩具的小朋友說:“這是我的玩具,讓我先玩一會兒,等會兒我給你玩兒。”或者讓孩子請求大人的幫助。
(4)用說理代替武力
用武力解決衝突是不理智的。家長應告誡孩子不要用武力解決和小朋友之間的衝突。讓孩子在遇到爭執時,最好是和小朋友講道理。
(5)平靜地對待孩子之間的:中突
如果孩子之間發生了衝突,父母一定要保持冷靜,不要立即大聲訓斥孩子,讓他們停止爭吵,更不能因為害怕自己的孩子吃虧而護著孩子。應該讓孩子自己說清楚發生衝突的原因,然後讓他們自己提出解決衝突的方法,或者為孩子們提一些解決衝突的辦法。當然,最好的方法就是讓雙方都做出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