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小的時候,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偷”,隻知道“我喜歡那個東西”、“我想要”,所以就以拿走據為己有為快。另外,孩子一般都有很強的好奇心,如果這種心理無法通過正當渠道獲得滿足,加之他們的道德感、意誌力又不強,就很容易偷拿別人的東西。
11歲的壯壯,是一名小學六年級的學生,他就經常“順手牽羊”。他從二年級開始就偷拿同學和老師的東西,他的爸爸媽媽知道後,非常生氣,狠狠地打了他,而且有一次還把一根指頭粗的木棍都打斷了,後來壯壯也承認自己錯了,表示今後一定要改,但用不了多長時間老毛病就又犯了。為此他的父母曾讓他多次轉學,每到新的學校,他就又控製不住了。經過無數次的打罵,壯壯還是不能改掉這個毛病,這讓父母很是擔心。
其實,小偷小摸行為在孩子的這個時期是頗為普遍的,並於5~8歲時達到高峰,然後逐漸消失。偷竊最使孩子的父母擔憂,因為從小偷竊,發展下去是危險的。但由於孩子幼小,往往認識不清其嚴重後果,這就需要家長及早發現,堅決製止。父母一旦發現孩子有這種行為,一定要在孩子還小的時候對其加以教育,不要讓孩子自小就養成不問自取的習慣。
1.幫孩子找出偷盜的原因,並耐心地幫他改正。家長應該先弄清孩子偷東西的動機,然後再采取相應的措施。千萬不要氣急敗壞,劈頭蓋臉就指責孩子是“小偷”,或是直接用武力解決,這樣會給孩子帶來不好的負麵影響。家長在對孩子教育時,應該滿懷愛心,對事不對人,友好地指出孩子的錯誤,一定不能傷害孩子的自尊心,避免使他對自身產生厭惡或對立的情緒。
2.要讓孩子認識到拿別人東西是不對的,是一種可恥的行為。當孩子拿了別人的東西時,家長要耐心地跟孩子說清楚偷拿別人的東西是極為可恥的行為,它會使一個人身敗名裂。還要告訴他包括家裏的東西、家裏的錢,也不可以隨便拿。
3.多用心關注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活動,把孩子的偷盜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父母應把孩子的偷竊行為扼製在萌芽階段,要多關注孩子的日常活動,不能放任不管。孩子身邊出現不屬於他自己的東西時,一定要追查清楚,並教育鼓勵孩子將物品歸還原主;同時要為孩子提供他所需要的物品。
4.幫助孩子控製自己的物質欲望,不要見什麼要什麼。這個時期的孩子都有很強的占有欲望,在沒人的情況下,很容易因一時衝動而造成越軌,所以,在平時的生活中,父母可以結合具體的情況,教孩子控製住自己的欲望。如在買東西的時候,事先要提醒孩子不交錢不可以隨便拿走;去同學家做客時,要告訴孩子沒有經過主人的允許,不能隨便拿人家的東西。家長還可以通過延緩滿足孩子的需要,從而培養他控製需要的能力。
家長發現問題時要及時將物品歸還物主,同時要致歉或賠償,不要讓孩子將錯就錯或存在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