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辦案也犯錯

古今秘聞

作者:張鷹

宋明理學的代表人物朱熹(1130-1200)曾在福建崇安縣任知縣。在他任職不久後的一天,有位貧苦農民來到縣衙告狀:他有一塊祖上傳下來的墳地,是塊風水寶地,被縣裏一個富戶給霸占了。這裏原本葬著他父親、祖父、曾祖父,可富戶派人將他這三位親人的靈柩移走。這位貧民呼天搶地,懇求朱熹為他伸冤做主。

朱熹命人把那位富戶傳喚到公堂之上,公開審理此案。貧民和富戶情緒都十分激動,雙方各執一詞,爭論得麵紅耳赤。那塊地屬於野地,無地契,而口說無憑。於是,朱熹帶著隨從和兩位涉案人來到墳地察看情況。

朱熹精於風水,發現這裏依山麵水,俯臨平原,左右護山懷抱,用風水的話說就是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的確是塊難得的風水寶地。朱熹發現,此地添了座新墳。

富戶向朱熹稟告:“這是我不久前請一位風水大師幫我新選的墳地,剛安葬了我的父親。”貧民申訴說:“他的墳是搶占此地後新挖的,我們家的幾座墳被他派人強行移走後給填平了。”

朱熹被貧民提醒:被填埋的三處墳地應有填埋痕跡。於是,朱熹就讓貧民帶他到原來的墳地所在處查看,果真看到有三處明顯的填埋痕跡。朱熹問貧民:“三具棺材現在何處?”貧民說:“重新安葬到我家田裏了。”朱熹命人跟著貧民去核實,差人前去查看後向他稟告,貧民家的田裏確實添了3座新墳。

朱熹由此斷定:一定是富戶仗勢欺壓貧民,把風水寶地搶占了去。於是,朱熹把墳地判給了貧民,把大戶判了個搶占墳地之罪。貧民高喊“青天”,拜謝而去。朱熹暗自得意:我今天又做了件鋤強扶弱的事!

故事到此並未結束,後來,富戶向負責監察崇安縣的監司喊冤,監司將此案發回崇安縣重審。朱熹認為,監司趨炎附勢,如果自己不就範,恐怕不會有好下場,就感歎道:“蓋此世道,直道終不可行!”一怒之下,棄官歸隱武夷山中。

後來,新的知縣上任,經過調查和審理,真相大白,這的確是一起冤案:墳地的確是富戶的—貧民是個潑皮無賴,平日裏偷雞摸狗,蠻橫無理,大家都不敢惹。他聽說一位富戶新選了塊風水寶地,又了解到這位富戶樂善好施,一向與人為善,便心生歹意,想將這塊風水寶地據為己有。於是就連夜帶著家裏人,把原本就位於自家地裏的3個墳地的表麵弄成新墳的樣子,而在富戶地裏製造了三處填埋的痕跡。

新知縣把那塊墳地判還富戶,治了貧民的罪,為富戶洗刷了冤屈。

幾個月後,朱熹的一位朋友去武夷山中拜訪他,將此事告之。朱熹聽說之後震驚不已,為自己冤枉好人而感到無比愧疚。看來,為富不一定不仁,為窮也未必有德。

選自《文史博覽》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