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藝術培養(1 / 3)

嬰幼兒音樂藝術教育分為唱歌學習、音樂欣賞能力培養、音樂遊戲三部分。

不同年齡段的孩子的音樂藝術培養的重點有所不同。2~3歲的孩子可多學習唱歌,因為此時其他方麵能力他們還不完全具備,與此同時可伴以聲樂曲目的初步音樂欣賞能力訓練,以及簡單的律動及音樂遊戲練習。

4歲以後,根據孩子自己的興趣,可重點培養他們的舞蹈能力或進行器樂學習、唱歌學習,可以更多地讓孩子在幼兒園或家中進行。

5~6歲時,則應多引導孩子進行器樂曲目的音樂欣賞訓練,提高他們對音樂的理解力。

需要說明的是,對於這些重點的時間安排隻需遵循一般的規律即可,並非是嚴格一定的,因為在實際教育中必須考慮到各個孩子的自身特點而做適當變化。

此外,更不要抓一丟十,而是要合理地進行全麵學習,才能真正促進孩子音樂能力的提高,否則很可能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或者欲速則不達。

何時開展音樂培養為佳

這個最佳時期也是關鍵時期,是指在某一時期對孩子進行某種培養,孩子接受最快,反應最敏感,培養效果最好。過了這一時期,就是花再大的力氣,也隻能事倍功半。

總的來說,音樂教育越早開始越好。由於經濟條件等方麵的限製,許多家庭已經錯過了音樂胎教等時機,但是,隻要在孩子4歲左右時對他進行正規、係統的音樂教育,你就是抓住了音樂教育的關鍵時期。

4歲的孩子在注意力、記憶力、想像力等方麵都已有了較好發展,能夠掌握較難的旋律的節奏,並能較好地控製氣息,因此能學唱許多歌曲。同時,動作控製能力增強,經驗豐富,可以學習基本的律動動作,進行舞蹈表演。此外,四五歲既是訓練孩子絕對音高聽覺的最好時期,也是學習樂器的最好時期。

當然,我們說4歲左右為進行係統音樂學習的關鍵時期,並不等於說一切要等到4歲再開始。其實,音樂無所不在,音樂啟蒙教育是容易也應該及早進行的。

怎樣使孩子唱得動聽

很多家長認為隻有孩子掌握了一定的唱歌“技巧”,孩子才會唱出動聽的歌來。實際上,幼兒隻有在其快樂自由地唱歌的時候,才能表現出天真可愛的本性,才能自然而有表情。

首先,為孩子選擇節奏感強、旋律生動活潑、優美而富有趣味性的歌曲,這樣既符合幼兒的情緒、情感,也可以隨歌曲做律動,使唱歌成為遊戲。千萬不要為了逗孩子而將成人喜愛的某些流行歌曲強加給他,它們不但超越幼兒的演唱能力,也有損其身心健康。正確的方法是順應孩子的生活習慣,順其自然地讓他喜歡唱歌。

其次,為了啟發孩子自然而有感情地歌唱,可啟發孩子理解歌曲的內容。或用實物、實景來啟發孩子的感受,如抱著布娃娃,想像她要睡了,而自然輕聲地哼唱《睡吧,布娃娃》,或用講故事的形式講解歌詞,發揮幼兒的想像力,使其加深理解,還可以從歌曲的節奏、旋律入手,先感染孩子,再教唱歌詞。

要糾正哪些不良習慣

有些孩子很喜歡唱歌,這是好的現象,但若為了引起他人的注意,而故意大聲喊叫著“唱歌”,就容易損壞發聲器官,且不能很好地表達感情,因此首先要注意糾正幼兒唱歌時嗓門過大以及聲音過於低啞、或過於尖細的不良習慣,學會用自然聲音唱歌。

國內外專家一致認為,教孩子唱歌時,應努力訓練孩子用真聲唱歌。可以這樣教:

第一,自然站立、挺胸,放鬆麵部肌肉,嘴呈圓形,體會仿佛站在山頂上,讓歌聲悠悠揚揚地傳開,用嘴吸氣,高音輕唱。

第二,要注意糾正孩子歪頭伸頸,搖來擺去的不良姿勢。使他坐、站自然舒適,稍挺胸,頭要正,雙肩自然放鬆;坐唱時雙手自然放腿上,腰挺直;站唱時腿不要彎,雙腳略分。

第三,許多家長十分注意孩子唱歌“跑調”的現象,這裏其實有很多原因,或聽覺遲鈍而高低音不分,或聲帶發育不完善而五音不全,家長要切實觀察分析後,再有針對性地糾正,而不要斥責孩子。

如何判斷孩子是否具有音樂才能

現代父母已意識到了音樂教育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巨大影響,因此在家庭中一般都十分注意培養孩子對音樂的興趣。但是,我們始終要提請家長注意的是,對孩子進行音樂教育的目的並不在於培養音樂家,而是為了對孩子進行音樂藝術的熏陶,讓他體會音樂的魅力。特殊音樂才能往往與遺傳大有關係,所以當你覺得投資巨大,孩子卻無特殊長進時,不要責怪他,其實你已經給了他一件一生受用不盡的珍貴禮物。

當然,如果你的孩子確實有非凡的音樂才能,你也應盡早發現,給他更多的發展機會,下麵列出的孩子在這方麵的表現可供家長在觀察中參考。

嬰兒時期就有較強音樂感受力。如聽到音樂後會停止哭鬧,聽到熟悉曲目時十分入神或有手舞足蹈的表現。

對音樂始終有濃厚的興趣,能夠為了學習音樂而主動放棄較長時間的其他遊戲。

音樂記憶力好,能容易地哼唱聽過三四遍的樂曲或歌曲。

有較好的音樂表現力,能準確把握並表達出首次聽到的曲目的感情,隨旋律、節奏而協調地做出身體動作以表達感受。

在音樂表演上毫無羞怯之感,表現投入而且認真,並努力追求感情的處理等。

有較強的音樂創造力,喜歡“自創”歌曲或器樂曲調,並完整地表現出來。

家長自身應做哪些準備

首先,家長應充分認識到音樂教育的巨大魅力和作用,培養自身對音樂的濃厚興趣或愛好。

其次,家長應具備一些音樂的基本知識和能力。如能準確把握樂曲的節奏,很好地“踩點”,並能打一些簡短樂曲和歌曲的節拍;聽出基本音符的高低、長短。為此,家長可以自行先學習一些基本音樂常識,如閱讀一些音樂普及讀物,也可借閱一些幼兒園教師用書或中小學音樂教材。家長還應熟悉一些著名、經典的音樂曲目,知道它的背景、作者和基本內容,這樣在對孩子進行音樂欣賞指導時可以開展導引性談話。

除此之外,在時間允許的條件下,家長還應為孩子的音樂教育建立必要的社會聯係。如熟悉哪個地方會有經常性的音樂活動,哪裏有較好的音樂磁帶出售,哪裏有較好的教材和指導書,可為孩子請哪些老師或帶他參加哪些集體教育活動等等,這些都是必要而有益的。

舞蹈藝術培養應把握的問題

嬰幼兒舞蹈培養的起點和重點

讓嬰幼兒隨節奏“踩點”而舞,是其舞蹈培養的重點,而最早的節奏則是其起點,因此,在家庭舞蹈培養中,節奏是核心,是關鍵。

家長可以試想一下,沒有樂曲,但是隻要有節奏鮮明的鼓點,人們仍可以翩翩起舞;然而,如果沒有節奏,隻有一大段亂七八糟的音符,將無法構成音樂。因此有人說,節奏是音樂的靈魂。常說“某人樂感好”,首先就是指其節奏感強。

簡單而言,音樂行進中,長長短短樂音的連續就是音樂的節奏。節奏訓練包括節拍感、速度感和音樂長短相互關係的感覺。

其實,節奏感的訓練在繈褓中就開始了,如母親輕輕來回地搖晃搖籃,使孩子在穩定輕柔的節奏中入眠。以後,教孩子合拍地做動作,先由父母把著孩子的手臂做,逐漸過渡到孩子自己隨音樂合拍地揮手或跺腳。接著,可以訓練手腳合拍、全身協調地表現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