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麻煩事(1 / 2)

一幫子被坑的死去活來的朝臣,紛紛上書反對皇帝的旨意,二女同為正妻不合禮法,並且有辱皇家尊嚴。 Ww W COM

可他們的那點心思李世民知道的是一清二楚的,自然不會被服,一句嫁女乃皇家家事就給頂了回去。李世民是打定了主意,這次要挺武元慶這個女婿到底了。

朝中的紛擾武元慶無心理會,有什麼問題便宜老爹武士彠自會處理。

除了到司農寺看看土豆那些作為之外,剩下的時間武元慶就安心鑽在家裏準備當新郎官了。

結婚這種事古代和武元慶穿越那時候是有很大不同的,像他穿越前那會,簡單的領個結婚證就完了,隆重熱鬧點的也就是請親朋好友參加個婚禮,吃喝一頓。提倡自由戀愛的,很多連介紹人都沒有更別什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

就算有媒人介紹,也就是先相互見個麵,看看有沒有交往的意願。然後有這個意思,那就處處看,覺得處的可以,打算結婚,那就雙方父母見見麵,男方家裏提上禮物到女方家裏商討結婚的事情,其實多數的就是商量彩禮的問題,然後就是有沒有房,有沒有車,存款幾何,等等一係列有關錢財的問題,都妥當了那就開始籌辦婚禮就行。

可這古代卻是完全不同的,每一步都有嚴格的儀式,成法,規矩多的武元慶看的都頭大,更別要跟著學了。

婚禮,在中國原為“昏禮”,顧名思義就是傍晚開始舉行的儀式,古人認為黃昏是吉時,所以會在黃昏行娶妻之禮,故而得名。因為陰陽五行、神道設教的觀念裏,女子屬陰,黃昏是“陽往而陰來”,婚禮的一切都合著迎陰氣入家的含義。

是漢人一生禮儀——冠婚喪祭——中的一種,是屬於漢傳統文化精粹之一,婚聘之禮甚至可以追溯到甲骨文。

早在周朝就已經有一套完整的“婚聘六禮”,三書即聘書、禮書和迎親書;六禮指的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納采就是求婚,問名為請教女子的姓名(同姓不婚之故),納吉為占卜生辰八字是否合適,納征為交納彩禮,請期為確定迎親日期,親迎為迎接新娘。兩者一起被合稱為“三書六禮。

正如《禮記》對貴族婚禮所做的規範化的表述:“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周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所謂神道設教,是指在時間、服飾、儀式上都要象法地。

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其實都對結婚年齡有著立法的規定,不過嘛,這遵守的人還真不多,尤其是古代,更是如此。

除了年齡,在一個就是古代成婚對姓氏也有要求,西周初期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稱為同姓不婚,漢代以後,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不過到了唐代的時候,對同姓婚又循古製,予以禁止。

也不知道是不是李家皇族對民間流傳的李家有胡人血統的這一傳言做出的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