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萬順剛才也是救子心切,聽到老伴這麼說,這才拿出那份合同看了看。
可是他一看上麵密密麻麻的字,大半他看不懂。
他把合同遞給張義,讓張義給看一下。
張義簡單地看了一下,說道:“這合同沒什麼問題。再說了,大叔,如果你不簽了這份合同的話,達了就得坐十年八年的牢。”
胡萬順無奈地點了點頭。
老兩口拿著合同惴惴不安地回了家等消息。
再說胡達被警察帶到公安局,先是刑隊長和一個警察一起審問他。
胡達一直堅稱自己的蛇沒有傷人,但是刑隊長說從家受害方堅稱是被他家養的毒蛇咬傷的。
胡達要求和受害方對質。
刑隊長告訴他受害方現在在醫院搶救,哪有工夫來跟他對質。
兩天後,警察說受害方撤了案子,把胡達給放了。
等胡達回到家才知道對方之所以撤了案子是因為他爸把他家的診所入了度假村的股。
胡達聯想這件事前前後後覺得有些不對勁,就讓他爸把合同拿出來看看。
仔細看過之後,胡達差點氣死。
原來,合同裏規定:隻有在度假村贏利的前提下才會給胡家百分之三的紅利,如果不贏利就沒有錢。
這分明就是一種霸王條款,可是他爸作為診所的法人代表已經簽字了。
這個合同就已經生效了。
胡達回來的那天下午,何玉芳來找胡達,並跟他說了一件事。
她說出事的那天下午,她剛從果園裏幹完活往家走,在路過胡達家養殖場時,看見陸國文那個混蛋用撬棍撬你們家養殖場的外牆。
胡達心裏咯噔一下,問道:“玉芳嫂子,這事兒是你親眼看見的?”
“親眼看見的,我本想上去罵他,可是你知道我一向膽子小,而且那個混蛋平時還……所以,我就沒敢出聲。後來聽說你們家蛇傷了人,我覺得這事有點蹊蹺。”
胡達氣衝腦頂,馬上來到陸國文家,想找陸國文問個明白。
可是陸國文不在家。
他媽說陸國文幾天前就走了,說到外邊玩幾天,現在打手機都是關機的。
到了這個時候,胡達知道自己中了陶元明的圈套了。
大致的套路應該是:陶元明出錢讓陸國文把胡達家的養蛇場的牆上弄一個洞放蛇出來。
然後再找個什麼人說是讓胡達家的蛇咬傷了(真咬傷假咬傷不一定),然後張義去胡達家找胡達滿山的抓蛇,同時那個所謂的被咬傷的人報了警。
警察把他帶到公安局。
胡萬順老兩口嚇得六神無主,就去找張義幫忙,然後陶元明“正好”在張義家,兩人唱了一出“雙簧”,嚇唬胡萬順把診所入了股,然後再讓所謂“被蛇咬傷了”的那一方撤了案。
真是完美的計劃呀!
這個完美計劃陶元明是主導,張義和陸國文是幫凶,當然還有那個不知名的所謂傷者。
陸國文是擔心胡達醒過味兒來找他的麻煩,所以拿著錢先出去躲幾天,而張義裝作什麼事也不知道,那個傷者應該也是受了陶元明的好處了。
胡達雖說想明白了這一切,但是他還是裝作什麼事也不知道,仍舊開他的小診所,行醫治病。
他在等機會。
他知道那個陶元明費盡心思要他家的診所入股必定是有原因的,而這個原因必定是見不得人的,這是他的致命處。
隻要機會合適,隻要準確一擊,他就完了,胡達非常相信這一點,所以,一直也沒露出什麼聲色。
張義還幾次來找他打探消息,看他的反應。
胡達都是裝糊塗,打哈哈,沒見張義看出來什麼破綻。
胡達在耐心地等著那個機會的到來。
這一天晚上,胡達正在家裏看那本無名奇書,就聽外麵有人瘋狂地敲門。
他打開門一看是陶元明的幾個手下,門口還停著一輛車大吉普車。
一個大光頭對胡達說:“有個遊客病了,你給看看。”指了指後麵的大吉普,“在車裏。”
自從胡家的診所入了度假村的股,所以來度假村的遊客有個頭疼腦熱,生個什麼病之類的事都來找胡達治。
胡達讓他們把車開到診所。
幾個人把那個患者從車上抬了下來。
這是個十七八歲的女孩子,長得非常漂亮,濃妝豔抹,而且看下巴和鼻子應該是整過容的,好像還是一個什麼十八線的小明星,似乎在哪個電視劇裏演過小丫鬟之類的角色。
她身子半裸,嘴裏興奮地胡言亂語,身上的衣服扯得七零八落,而且神誌不清,好像喝醉了似的,但是身上並沒有酒氣。
胡達心裏微微動了一下,問道:“她是怎麼弄成這樣的?”
一個人隨口答道:“磕-藥磕大了。”
那個光頭瞪了那人一眼,“閉嘴!”轉臉對胡達說:“她是喝酒喝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