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認識父親鄧文儀第七章情報機構(民國二十一至二十三年)(1 / 3)

第一篇認識父親鄧文儀 第七章情報機構(民國二十一至二十三年)

“剿匪”總部的第三科

民國二十一年春,“一·二八”戰役停戰不久,國民政府遷回南京,民族複興運動開始展開。中共也建立起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國工農紅軍在豫、鄂、皖、贛的遊擊戰特別激烈。春末,紅軍已迫近武漢,湖北省政府及漢口市政府朝不保夕,不斷急電中央政府,請求救援。五月二十一日,國民政府任命蔣介石為豫鄂皖三省“剿匪”總司令。六日二十八日,蔣介石不顧危險,親自到了漢口,很快地組成豫鄂皖三省“剿匪”總司令部,設有秘書、參謀、副官等處。

當時漢口風氣敗壞,以煙、賭、娼三多的糜爛生活著稱,社會道德蕩然無存。日本人、漢奸充斥漢口,深入各軍政高級機關。蔣介石即在秘書處設第三科,以第三科作為新的鬥爭機構,用來整飭社會風氣。他調用了八位力行社成員到第三科任職:派他的秘書,父親鄧文儀,兼任第三科科長;邱開基任副科長兼警衛組組長。第三科主管調查、情報及警衛,兼肅奸、防諜,配合複興社的特務工作,還附屬一個警衛小組。工作對象有三類:共產黨的秘密組織和有關分子;漢奸、諜報組織及奸商;貪官汙吏、地痞流氓、走私販毒、煙賭嫖娼人物等。

漢口當時有兩個調查機構,都跟青幫、洪門有關。其一是綏靖公署的稽查處,處長楊震(字慶山)是洪門棲霞山和太華山的雙龍頭。其二是公安局的偵緝隊三個大隊;大隊長的月薪是八百元,但實際收入可多達四五萬元以上。因為每隊有四百名稽查,每人每月要付隊長一百元,隊長還可收旅館、飯店、輪船靠碼頭的規費。從一個隊長的收入,就可看出社會風氣的敗壞及其影響。第三科為了推展業務,請蔣介石辭退了楊慶山,將其手下稽查隊全部交出。各級偵緝隊隊長撤職,從稽查員到基層的茶房等,全部重新加以訓練,但各種規費照收,用做第三科的工作經費。在漢口,第三科立即成了布有天網恢恢的鐵腕組織,迅速進行各種工作。

整飭社會風氣

第三科嚴禁軍政人員及教員、學生狂嫖濫賭、吸食鴉片煙。透過來自茶房的消息,一天清晨四點,在漢口太平洋旅館,一位團長及師長被查獲嫖妓,天沒亮就接到了撤職查辦的命令,整飭工作由此展開。最嚴重的一案是偵知湖北省代主席夏鬥寅、綏靖主任何成浚等,常到漢口法租界水電公司總經理劉少岩家中賭博,蔣介石得到情報後下令逮捕,並交由邱開基執行任務,邱開基準備當晚捉人。軍法處處長仇鼇得知大驚,擔心會出事,甚至引起政變,急勸邱開基延遲一日。第二天去時,已無人在場。這些事情傳出後,漢口官吏的腐敗生活頓時停止。大家了解蔣介石堅定的決心,連大官都會受到懲罰,其他人員將更難避免,大家也都不敢違法犯規了。

清除漢奸

日本素來重視漢口,所以極力在當地收買漢奸。漢口的漢奸組織,多年來的首領是租界區內的偵探長楊誌清,但他對外卻是秘密的。他以日清公司買辦為名,與漢口警備司令葉蓬建好私交,並埋伏漢奸王金波在司令部擔任秘書。第三科發現王金波是一名漢奸,把他關在廬山,這才知道真相。立即用葉蓬的名片,派車接楊誌清外出相會,到了漢口廣東醫院旁,就把楊誌清拖下車,數落他五大罪狀,當場槍決,把罪狀放在屍體上,公諸社會,罪狀署名“鋤奸團”。

夏季,由於日貨在漢口每月的銷售量多達六百萬元。鋤奸團於是對賣日貨的奸商施加壓力,威脅要投炸彈,同時發動群眾抵製日貨。三個月後,日貨銷路減少到二十萬元。

當時年輕的力行社社員對執行工作有無限的豪情、勇氣。以今日的法治製度看來,第三科的做法的確是太過於囂張、恐怖了。但當時是由封建社會、軍閥割據延續下來的亂世,也隻有用“重典”,殺一儆百,才能收效吧!

維護軍紀

豫、鄂、皖三省軍隊紀律敗壞,團長以上的軍官多借故到後方漢口享樂,軍官生活腐化,士兵生活困苦,士氣消沉。總司令因而下令:各級軍官,非有命令,不準擅離營地;官長不準用小廚房,服裝一律士兵化,官兵要共甘苦樂。第三科同誌配合軍中政治工作人員共同督促實施。第三科在各部隊都設有情報人員,有一次,駐防麻城的第一軍向漢口報告,說有三萬共軍來犯,要求撤防;但第三科據情報知共軍其實隻有三千多人,就報請拒絕其撤退要求。另外,總司令部的一個參謀收受各軍、師的賄賂,在三十多支部隊中掛名生利,將秘密軍情轉告,為他們通風報信,結果被查出證據。蔣介石知情後,特令槍決。不到三個月,軍紀漸趨嚴明,軍中各種積弊惡習大有改正,軍威和士氣為之大振。

用黑匪剿“赤匪”

當時政府財政困難,“剿共”初期,軍費毫無著落。軍委會於是擬定:擔任“剿共”的部隊,軍費發實數;後方預備部隊則減半發放。財政部部長宋子文跟蔣介石說:“打共產黨則無錢。”共產黨更是宣傳“停止內戰,立即抗日”。當時西南的雲、貴、川各省盛產鴉片,供民間消費和外銷,漢口是鴉片集散中心。“剿匪”總司令部秘書長楊永泰因而提議,以禁煙解決總部經費問題,確定在六年內禁絕鴉片的政策。為了供應過渡時期用鴉片者的需要,由政府收購煙土,加重稅收,實行專賣。總司令部成立特稅處,征收的稅金全部充做“剿共”經費,最初每月收到二三十萬元,後來最多增至二三百萬元。當時販賣和吸食鴉片的人被稱為“黑匪”,所以第三科內部人戲言“用黑匪剿‘赤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