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辦法?”韓靜詫異的看向林強。
她搖了搖頭說,“你又不是娛樂圈的人,你能有什麼辦法?何況這個圈子的水很深,我不想連累你,林大哥,我知道你是真的想幫我,我也知道你的本事大,不過這件事你真的無能為力。”
“怎麼就沒有辦法,其實我的辦法很簡單,既然你在那家公司做的不開心,那你就離開那家公司好了,換一個新公司,新環境。”林強建議道。
“離開,哪有你說的那麼容易?”韓雪一聲苦笑,要是真的有這麼容易,他早就離開了,其實她在這家公司一直就做的很不開心,隻不過迫於壓力,一直在堅持而已。
“很難嗎?”林強好奇的問。
“當然很難,先不說我目前的公司會不會放我離開,單單以我目前的身價,恐怕就沒有任何一家公司願意在這個時候接納我!”韓靜歎了一口氣。
“這有什麼,要是沒人要你的話,我要你了!”林強大手一揮,豪氣的說道。
“你要我了?”聽著林強的豪言壯語,韓靜的臉色一紅,他這是什麼意思,要包養我?
“我是說,我的公司要你了!”見韓靜誤會,林強嘿嘿笑著解釋道。
“你的公司?什麼公司?”韓靜訝然道。
“傳媒公司,準確的說,也不是我的,我隻是合夥人之一。”
“你說什麼,你是做傳媒的?那你怎麼可能不認識我?”韓靜滿臉疑惑,如果林強真是做傳媒的,之前怎麼可能會不認識自己?
“好吧,其實我才剛剛入行,我們這家公司成立還不到半個月。”林強輕咳一聲,他沒好意思直說,目前這家演繹公司還處在一個雛形的階段,連一個正規的辦公場所還沒有呢。
“那怪不得!”韓靜笑了笑,既然如此,她就明白了,林強肯定是剛剛入行,要不然不會不認識自己,更不會說出這麼外行的話,讓自己跳槽過去他們公司?哪有他說的這麼簡單!
“怎麼樣,要不要考慮一下?”林強試圖遊說,因為之前和蘇雪有過約定,如果能夠給演繹公司再拉來一個藝人,並且在半年內盈利以千萬,就可以兌現她的獎勵。
這個獎勵林強已經惦記很久了,當然不會輕易放棄。
韓靜搖搖頭,解釋道:“你別誤會,我不是不理解你的好意,不過……”
“你有什麼難言之隱?說吧,我盡量幫你解決,就算你不來我們公司也沒關係,我們是朋友嘛。”
“那好吧,我在入行之前,跟我現在的公司簽了十年的合約,如果我現在離開的話,就屬於違約,如果公司不同意解決的話,我是不能參演任何影視作品的!”韓靜犯愁的說。
林強傻眼沒想到,竟然還有這麼霸道的條約,他斟酌了一下才開口問,“如果……他們同意跟你解約呢?”
“如果同意的話,也需要支付我身價十倍的違約金!”
“你的身價是多少?”
“我目前的身價是五千萬。”
林強頓時就懵逼了,五千萬?也就是說,如果想要簽下韓靜,就要支付對方五個億的分手費,還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啊!
“怎麼樣,知道難處了吧?”韓靜偷偷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