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當兩個孩子發生爭執或打架時,一般來說都會互相告狀,爭論不休。這種時候,父母應該讓他們停下來,把他們分開並讓他們各自單獨呆一會兒,可能什麼問題都能得到輕鬆解決。因為孩子之間不可能有什麼深仇大恨,隻是在一時氣頭上發生爭執罷了。如果父母不將他們分開而是去給他們講道理或是訓斥,恐怕隻會使矛盾激化,帶來更多的麻煩。
當然也有這樣的情況,孩子拒絕到自己的房間或指定的地方去。
有的孩子甚至還會蔑視父母的命令,不遵照執行。萬一碰上這種情況,我認為父母仍然應該堅持把他帶到指定的地方去,即使孩子哭鬧,也要把他關進房裏。父母要守在門外,在規定的時間之內不能開門。必須讓孩子明白,任何對抗都是無用的,要讓孩子明白必須麵對這個現實,要讓他懂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專家提示:處理小問題,體現父母大智慧
生活中,孩子總會表現出一些小毛小病,如玩得過火、愛挑剔等,這些小問題雖不嚴重,卻常常也把父母們折騰地夠嗆,而父母在處理這些問題時,有的無奈地搖頭,有些則不給孩子麵子了。可盡管如此,教育的效果還是不明顯,到了下次孩子又忘了。那麼,有簡單易行,效果又好的處理方法嗎?
處理孩子小毛病的辦法
“不,不,不給我買變形金剛我就不回家!”玩具店前,濤濤大聲喊叫,無論家長怎樣哄,濤濤就是不鬆口,執拗地堅持著。他常用這種方法向家長要東西,而且“拗”勁一上來,想幹什麼就得幹什麼。
對待孩子,父母要是非分明,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一切都要認真,這會對孩子產生良好的影響。不允許的事,開始就不要放鬆,這樣對孩子就不會產生什麼痛苦。有時答應,有時不答應,反而會給孩子帶來痛苦。有些父母,他們經常出爾反爾,反複無常,不能始終如一。有時允許,有時卻又禁止。久而久之,孩子的潛意識裏就會產生父母的“禁律”是可以打破的觀念。
要教育好孩子,父母必須對事物的好壞有一個始終如一的標準,無標準是教育孩子的大忌。父母言行一致、賞罰分明,會對孩子產生積極的效果。如果你要求孩子不說謊話,你自己就要以身作則;如果是事先與孩子定好的製度,父母就要慎重對待。
下麵是一件令人深省的故事:
鄰居張太太發現女兒的裙子被弄髒,而生氣地衝著女兒大聲責罵。
女兒大哭以後,她又以幾塊點心來哄孩子。
別人問張太太:“你為什麼責罵女兒呢?”
“她總是這樣經常弄髒自己的裙子。”張太太抱怨地回答。
別人問她給女兒點心的用意時,張太太啞口無言,不知如何回答。
小女孩當然知道她為什麼會被母親責罵,但不知道為什麼挨了罵後她又得到了點心。母親這樣的做法,讓女兒弄不清是非,對她的成長造成嚴重影響。
因此,父母要時常教育孩子,學習是為了他自己的成長,而家務活則是每個家庭成員必須履行的職責。如果孩子在完成任務時,有相當出色表現,可以給他一定的物質獎賞,還會帶他去一個他向往的地方。
為了達到某種目的,3—8歲的孩子大都學會使用以下的4種“武器”:
第一種武器——哭鬧。為了實現自己的要求,哭鬧是孩子最常用的手段。而很多家長怕的就是孩子這一招。一旦孩子哭鬧起來,家長馬上繳械投降,不但無條件滿足孩子的要求,而且常常“超額”完成“任務”。
第二種武器——哀告乞求。孩子是可愛的,當他向家長哀告乞求要某樣東西時,沒有幾個家長抵擋得住他的溫柔進攻。
第三種武器——死纏爛打。“持久戰”的理論對孩子來說再熟悉不過了。他的目的是要用“磨”來讓家長答應他的要求,而且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第四種武器——賭氣噘嘴、不說話、摔東西、不吃飯……孩子賭氣的時間,一般持續得較長,因為孩子已掌握了心理戰的秘訣,沒耐心的家長隻好舉手投降。
家長“應戰”:
第一:心理準備。家長首先要有良好而堅定的心理狀態。不要認為拒絕孩子會造成傷害,相反,這恰恰是對他最好的教育。要想培養一個優秀孩子,那麼麵對他最初的不合理要求,家長一定要堅決地說“不”,不能有絲毫心軟。
第二:以退為進。家長可以先退一步。比如孩子想要一個不能給他的東西時,媽媽可以這樣說:“這是媽媽的,媽媽現在不用,可以給你玩一下,不過明天你就得還給媽媽。”然後以退為進——第二天提醒孩子:“寶寶,把東西還給媽媽,以後想要的時候再跟媽媽說。”
第三:預先申明。孩子一般容易忘記預先的約定,所以一定要給他定個規矩,一旦孩子破壞了規矩就要按規矩處理。比如和孩子約定:
早上爸爸要上班,你必須按時起床,按時吃早餐,才能準時送你去幼兒園。如果你起床晚了,就隻好放棄早餐,因為你要為你的行為負責。
一旦孩子賴床,就要把他的早餐收走,並告訴他:對不起,寶寶,我們有約在先,不能隨意破壞。
有一次孩子起床太晚,當他來到餐桌前時,我們早已經收拾了餐具與早餐。孩子看著父母,想做解釋,但媽媽先開口對他說:“真遺憾!我也很想把牛奶和麵包留在你的位置上,但我們以前有過約定,我不能隨意破壞它。這隻能怪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