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對孩子言而有信(1 / 2)

家長哄騙孩子大都是出於良好的動機,而且一時可以達到目的。可是,我們不能隻看一時的效果,還要看問題長遠的影響;我們不能隻看表麵的作用,還要看到潛在的問題。

一個晴朗的早晨,曾子的妻子梳洗完畢,換上一身幹淨整潔的藍布新衣,準備去集市買一些東西。她出了家門沒走多遠,兒子就哭喊著從身後攆了上來,吵著鬧著要跟著去。孩子不大,集市離家又遠,帶著他很不方便。因此曾子的妻子對兒子說:“你回去在家等著,我買了東西一會兒就回來。你不是愛吃醬汁燒的蹄子、豬腸燉的湯嗎?我回來以後殺了豬就給你做。”這話倒也靈驗。她兒子一聽,立即安靜下來,乖乖地望著媽媽一個人遠去。

曾子的妻子從集市回來時,還沒跨進家門就聽見院子裏捉豬的聲音。她進門一看,原來是曾子正準備殺豬給兒子做好吃的東西。她急忙上前攔住丈大,說道:“家裏隻養了這幾頭豬,都是逢年過節時才殺的。你怎麼拿我哄孩子的話當真呢?”

曾子說:“在小孩麵前是不能撒謊的。他們年幼無知,經常從父母那裏學習知識,聽取教誨。如果我們現在說一些欺騙他的話,等於是教他今後去欺騙別人。雖然做母親的一時能哄得過孩子,但是過後他知道受了騙,就不會再相信媽媽的話。這樣一來,你就很難再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了。”曾子的妻子覺得丈夫的話很有道理,於是心悅誠服地幫助曾子殺豬去毛、剔骨切肉。沒過多久,曾子的妻子就為兒子做好了一頓豐盛的晚餐。

曾子用言行告訴人們,為了做好一件事,哪怕對孩子,也應言而有信,誠實無詐,身教重於言教。一切做父母的人,都應該像曾子那樣講究誠信,用自己的行動做表率,去影響自己的子女和整個社會。

孩子幼稚,總是依賴信任父母,如果家長哄騙孩子吃藥,且不說孩子頭一次“受騙上當”之後,第二次、第三次還會不會相信大人的話,就長遠的影響而言,也是弊大於利,得不償失的。大人可以把“苦”的說成“甜”的,孩子就會想道:我也可以把“黑”說成“白”、把“是”說成“非”。這麼一來,你再要求他說話要誠實,他還會相信和聽從嗎?你也許認為,父母說謊哄騙是出於好心。難道孩子不會說:我說假話也是出於好心?所以,父母出於好心,也不能對孩子說假話,不能為了一時的需要而給孩子的心靈上播下說謊的種子,以致收獲“說謊的果實”。

很多父母在誇獎孩子的時候,常常會無意識地說兩句假話,暫且許諾下什麼,事後卻忘得一幹二淨,根本沒有當回事。家長如此自食其言,言而無信,孩子就會懷疑父母的真誠,對家長產生信任危機。家長的話對孩子而言就失去了說服力,以至於所有的誇獎都是白費力氣,對孩子造成了不良影響,後果不堪設想。

如果孩子已經懂事了,有了一定的生活閱曆,父母為了體貼安慰孩子,不得不說一兩句“善意的諾言”,那就另當別論了。因為這種“善意的諾言”,在實質上並無虛假可言,心智正常、已經懂事的孩子也不會把它看做是欺騙,因而也就不存在任何不良的影響和後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