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之前那個女屍的初步屍檢出來了。”突然黃隊想到了什麼就說道:“那女孩是吃了大量安眠藥,屬於自殺,而且死前已經懷孕了五到六個月了。”
“身份呢?”李明耀問。
“女子名叫李紅玲,今年十七歲。”黃隊這剛說呢,突然一邊的劉校長就想到了什麼說:“李紅玲?她沒回老家?”
“怎麼?你認識。”我問道。
“這小姑娘家裏條件挺苦的,也是個苦命的孩子。”劉校長說:“我還記得那天下著雨,我們學校接到了個貧困山區來的孩子。”
……
湖南的某鎮附近的貧困山區,那山裏的人頂著烈日幹著農活,被太陽曬得黑黑的,褲腳也總有洗不去的黑泥。
他們是鄰居,男孩的叫張青齊,女孩叫李紅玲,兩家人是鄰居。
從小兩個孩子都異常聰明,村子裏的人在村長的號召下給兩人捐錢,送到了成都這個大城市內讀書。
兩人也很爭氣,讀書成績異常優秀,連老師也總算讚不絕口。
但因為兩人窮,總算被學校的人看不起,每次兩人都會躲到學校的角落互相傾訴自己的痛苦,久而久之,兩人也是有了懵懵懂懂的感情。
但是兩人都沒有說出來,反而是約定好好讀書,以後一起考個好大學。
李紅玲很愛雪,她認為雪是世界上最純淨的顏色,幹淨,不像城市裏的複雜,就連這些學生每天都要攀比,炫富,在她看來,能住得起樓房,能在城市裏麵生活,已經是很幸福的事情,不敢奢求太多,也不能奢求太多。
李紅玲很喜歡玫瑰花,課本上的玫瑰花她能看出神好幾分鍾。
張青齊就告訴她:“等我以後掙錢了一定給你買一大束玫瑰花送給你。”
這個時候李紅玲總是會害羞的低著頭,然後微微點頭。
到了初三畢業時候,兩人原本考上了成都一所不錯的高中,結果卻因為他們班一個同學的叔叔是教委局的人,搶了一個名額,結果李紅玲沒能進入這個高中,而是被分到了這個衛校。
當時本來村子的收入就不是很高,還要支付兩人的學費,於是張青齊放棄了繼續讀書的機會,去做了一個別人眼中很丟人,但在他眼中卻是高工資的職業:乞丐。
他每天就在衛校的門口跪著乞討,每天都有不同的人路過嘲諷笑話他,但李紅玲一下課就跑到學校門口陪他聊天,總會讓他在乞討的過程中不會那麼無趣。
他在這個時候總會把自己的髒衣服稍微弄得整潔一點,想讓自己在李紅玲的同學麵前有麵子一些,可是換來的是卻是嘲笑,和那些同學對李紅玲的嘲諷。
雖然這樣,但張青齊和李紅玲並不在意別人的眼光。
張青齊其實也知道乞丐這個職業是具有一定詐騙意義的,甚至所有人鄙視這個職業,但是沒人想過,誰又想去做乞丐呢?
張青齊可以去外麵打工,但是他放心不下李紅玲一個人在學校,而且他年紀太小,出去打工工資遠遠不如乞丐來的錢快,他要給李紅玲掙學費,還要存錢,以後等李紅玲讀大學出來了,倆人回鎮上買一套房子,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