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我在街上瘋狂地搜索著她的身影的時候,孰不知她一直在大樓的頂端看著我。後來她調皮打電話告訴了我她的所在地的時候,我全身的血液都變冷了。於是我衝上樓頂,緊緊地用手臂捆住她,狠狠吻她,讓她即使痛也隻能嗚嗚叫著。
其實她一直都不知道,她離開我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我是多麼害怕失去她。
……
一個月前的一天,我28歲生日的那個晚上,她一個電話打過來,相當幼稚的聲音傳過來,“哥,你想吃什麼啊?”
於是我們兩個就在寂靜的公司,點燃了小蠟燭,插在她買來的小蛋糕上,這麼窩囊地為我過了28歲的生日。吹熄蠟燭後她催促我許願,我裝模作樣閉著眼睛等了十秒種後才睜開。
許願?還許什麼願?28歲的我卻已經一無所有,我曾經拚過的,想要的,努力爭取過的,結果全沒有了,到頭來勞碌了這麼多年,我還是一貧如洗,隻因妻一紙離婚書,我就被全世界拋棄了,我早就已經放棄許願了。
越想越不值!
她透過搖曳的燭光看著我流淚,輕輕伸出手在我臉上隨便摸了摸,說,“哥,你別難過,你不是還有我嗎?”
這句話觸痛了我的傷,我一把狠狠把她抓過來摟在懷裏。
其實我也不明白,為什麼她會那麼感激我,而又堅持為了要報恩幫我做了許多事,然後我又是為了什麼收她當我的妹妹的。當時妻看了她的照片後,瞄了我一眼,說:“我懷疑你收這個妹妹的動機不純。”
認識妻,是在大學裏,在一次學生會的活動裏幫忙時候認識的。當時我全部身心還放在高中的初戀身上,雖然初戀小姐完全不鳥我,我那個時候已經暗戀了她五年了,寫信,電話,跟蹤都做過了,她除了一再警告我別跟著她以外,沒有對我表現過一點好感。
其實我不算差,為了能博得初戀小姐傾心,我的成績從來沒掉出過前年級前十名。可是似乎這畢竟還是個以貌取人的世界,雖然我長得平凡了點,但是我體格也還強壯,扛個一袋兩袋米回家不是問題。我這麼告訴初戀小姐的時候,她哼了一聲,說體育係那個某某,是我前前前男友。我也就沒說什麼,惡狠狠拋下一句“沒選擇我你會後悔的”的話,開始逼自己忘掉她。
妻那個時候也隻是個小學妹,義無反顧地到處都跟著我跑,我生病的時候細心照顧我,在我一個人不知所措的時候會常常來陪我,甚至還為了我跟我的死對頭吵過架,給自己惹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我卻很沒出息地還掛念著那位初戀小姐,每次看到妻為我做許多事的時候,我總是會責備自己,可是,我真的不愛她。
也就這麼稀裏糊塗地畢了業,稀裏糊塗地結了婚,因為結婚前一個月,妻跟我說,除了我沒人會要你了。於是第二天我就跟她說,嫁給我吧。
我認命了。
的確,那個時候除了妻以外,沒有人對我比她更好了,雖然她也經常欺負我,可是我總是會讓著她。跟妻在一起的時候小打小罵是少不了的,但是本來就一無所有的我,僅僅是這樣就已經很滿足了。
認識我那妹妹之後,我開始覺得老天也終於開始眷顧我了,當她嘟著小嘴喂我吃她親手做的有些烤焦的蛋糕的時候,我差點感動到淚流滿麵。可是一個月之後,我開始懷疑老天隻不過又是閑著了,所以塞給我個妹妹,而他老人家搬好了板凳在旁邊準備看熱鬧。
“哥,我餓了。”
“哦,想吃什麼?我來做。”
“哥,喂我吃。”
“張嘴,啊--”
“哥啊!有蜘蛛!救命啊!”
“啊?在哪裏?別怕,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