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很無語地白了我一眼,當然還活著了,這不還掛著點滴嘛。
醫生說,她並沒有受到性侵害,但是既然發生了這種事,最好還是去心理谘詢一下。
過了幾天,我來接她出院了。
她跟從前沒什麼兩樣。我很奇怪為什麼會這樣,難道她一點也不在意自己差點被侮辱?
我沒問。我不敢問。我怕問了她會做出什麼驚天地泣鬼神的事出來。
一天我來敲她的門,來給她做飯了。她來開了門,氣氛有點不對。
我累了,你回去。她這麼說到,臉上毫無表情。
於是我就回去了。因為她叫我回去,我聽她說的話。她總是對我好,不會害我的。
出來的時候我注意到她樓下停著一輛外國名牌車。
5、
我開始慌亂起來了。她失蹤已經半個月了。
我去警察局,結果被轟出來了,理由是這個人的資料太少,很難找得到,而且跟你又沒什麼關係,別來煩我們。當然他們原話不是這麼說的,但是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
打她手機,關機。她的屋子裏也再沒有她的氣息,隻有我天天都去,幫她掃掃灰,想等她回來的時候有一種被歡迎的感覺。
前提是,她還回來的話。
我突然想起來我第一次見她的時候了。
那個時候我以前的那個公司(現在已經換了公司了,用膝蓋想也知道原來的公司是做不下去了)在招新人,她進了麵試廳,二十分鍾後出來了,第二天就開始了工作。
我大概是唯一一個沒有因為她是新人而欺負她的同事。就因為這樣,她幫我做了好多事,完全蓋過妻那幾年來為我做的。
某天在我把電腦程序弄得一蹋糊塗,重要文件也完全不見之後,我憤怒離去,第二天早上發現電腦已完好如初,文件全部好好放在文件夾裏,旁邊留著她的字條,上麵寫著鼓勵的話。當時我就激動地認她當了妹妹,在辦公室裏發誓說從今天起她的事就是我的事,誰跟她過不去就是在跟我討打,引來同事一陣嗤鼻。也是,跟她過不去的人哪有,跟我過不去的人倒是一大堆,而且是她來幫我排解。
後來她找了份輕鬆的工作,沒在那公司做了。
我承認,我想她了。而且還是那種徹骨的想念。我從來都沒想過妻,就連就快要被我忘記的初戀小姐,也隻是在剛剛迷上她的時候,曾經這樣想念過她。
我想念她的一切,她的笑,她的聲音,她的話語,她的吻,她做的難吃的菜,她的喜歡像章魚一樣粘我身上的動作,我還會在晚上很無恥地幻想和她繼續那天晚上沒有做完的事。
她明明是我妹妹。我撇嘴笑笑,什麼妹妹,隻要她回來,什麼都不重要了,我要永遠跟她在一起,讓她知道我有多麼愛她。
這個時候我突然意識到,我可能已經瘋了。
三個月過去了,我被升為部長,工資已經翻了一番了,她的屋子還在那裏,一塵不染,還是她走的時候的模樣。
我每過兩個小時就會打她的手機一次,每天都在她的語音信箱裏留一條信息。
我想你了,你快點回來吧。
你的內衣好性感啊,買的時候是打算穿給誰看的啊?是我吧,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