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邊沁《政府片論》的評述(1 / 3)

對邊沁《政府片論》的評述

文化論壇

作者:董玲

摘要:《政府片論》是邊沁早期著作之一,嚴格說它是一部關於主權的著作,但同時邊沁對改革、主權及法律概念的界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文即是對上麵所提及的問題作出的相關評述。

關鍵詞:功利主義主權改革法律的界定

《政府片論》是英國資產階級法理學家、倫理學家和功利主義理論的創始人傑裏米·邊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的主要著作。它是邊沁早期著作之一,也是一部較為係統地闡述功利主義思想的著作。該書為邊沁功利主義思想的建立起了奠基作用,該書中雖未有功利主義確切而係統的含義和所表達的思想,但卻充分體現了其功利主義思想的萌芽。

英國著名法學家布萊克斯通(1723~1780)在1765~1967年間出版了《英國法律詮釋》(以下簡稱《詮釋》),該書對18世紀中葉的英國法律進行了係統闡述。在此之前人們隻能通過內容貧乏的報告和零星出現的論文才能了解英國法律,而在《詮釋》問世後,英國法律在一本中等篇幅的書中與世人見麵了。此書寫得條理分明,優雅而又清晰,布萊克斯通因此書而取得了巨大成功。連邊沁這樣嚴厲的批評家都稱讚布萊克斯通是“在所有講授法理學而又身為法律製度評論者的作家中用學者和紳士的語言來談法理學的第一人”。但是,當布萊克斯通談到推理時,往往局限於當時的狹隘看法及其對職業的盲目樂觀,而且缺乏用曆史和哲學的態度來分析問題。這部《詮釋》的不足之處在其“導論”的第二部分討論法律的一般性時即暴露出來了。於是,邊沁對這部分有極大異議,他對布萊克斯通的武斷和反對改革十分不滿;也就是在這種不滿情緒的帶動下,也為了批駁布萊克斯通“導論”的第二部分,《政府片論》即產生了。

一、改良主義的倡導者

19世紀英國經過產業革命,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邊沁作為18、19世紀交替時的思想家,他深切關注著英國社會的發展,於是在創設自己的理論學說之時提出了以功利主義為哲學基礎的思想學說,鼓吹自由競爭,主張改革現有製度,加強立法,擴大和保障個體自由。這一切往往同工業資產階級推行的自由主義的內外政策相符,也與他們的政治經濟要求一致。於是,以邊沁等人為代表的自由主義法律思想便成為了19世紀英國社會官方主導的法律思想。

在這樣的曆史背景下,邊沁極力主張改革是順應曆史潮流的。他說:“與自然界的發現和改進相呼應,是道德方便的改革”(第92頁);“一種製度如果不受到批判,就無法得到改進”(第99頁)。他認為在現存的製度下,還得進一步改革,沒有一種安排可以達到“一切事物都各得其所”。邊沁諷刺布萊克斯通的頑固腐化與因循守舊,也極端厭惡布萊克斯通的反改革言論。布萊克斯通在《詮釋》中指出當前英國製度是十分完善的,已經達到了“一切事物都各得其所”的境界,如果要批判或改變現存美好而完善(完美無缺)的英國製度是極端“傲慢”的;同時,他還認為“把個人意見和公眾意見對立起來”是“下流的”,並且對此話未作任何的限製、說明或保留。邊沁對布萊克斯通的說法則提出了他自己的一些看法。邊沁認為社會的安寧並不表明社會就是完美的,也並不是教導人們應該合理接受現存的一切;他還認為對一個國家來說,人們無力實現任何改良的必要性,除非他們處於對個人自身利益的考慮或其切身利益真正被觸犯(激怒)時,才會想到“冒犯”權威這個龐然大物。在此,邊沁也諷刺布萊克斯通所謂的不要把現在的“個人意見”和一度是“公眾的”意見對立起來這一論點是十分荒謬可笑的,是完全與理性和功利原則相衝突的。邊沁在《政府片論》的“序言”中羅列了布萊克斯通的種種謬誤與缺乏理論根基的推斷,用功利主義學說對其進行批駁。邊沁認為功利是一般人都服從的原則,是評判法律和製度優劣的標準;用“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目的,認為符合“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改革便是有利的,合乎民意的,反之則是不利的,不合民意的。在邊沁的價值體係中,他認為不僅要講功利原則,還應該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畢竟“安全”才是實現“最大多數人最大幸福”的最直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