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 修士之國 下(1 / 2)

沐青突然想起一事,當時在雲城丹宗那個第二雷現身時,明明沒有必要,但是第二雷還是正經八百的自報家門一番,感情是因為這個原因,不是客套,而是人家已經養成習慣了。(這個小細節大家要是記不清了,請參見《第二百八十四章萬象森羅》)

白仙兒看沐青聽的仔細,又繼續說下去……

……

還有一些散修無心加入宗門,也不想經營什麼產業,幹脆自己建立宗門,以收容其他散修來賺取靈石,這也不是不行,但是,另一個問題來了,你要建立宗門,總要有個山門所在吧?

而星月盟規定,紫陽國內所有靈田靈地的分配,由本地城主負責,可以賣,也可以租,價格根據所占地域的大小和靈氣的濃鬱程度確定,但都是非常之高,不是一般人能負擔的起的。並且,所有的宗門和家族,隻要你占據了某塊地方,每年同樣要繳納一定歲供,多少也是由城主決定。

由此可見城主權力之大了。

如此一來,想建立宗門的前提,就是手頭上有一大筆靈石,能租下或者買下一塊靈地才行。

所以,自從有了這個規定,幾千年來,紫陽國新建的宗門不過寥寥幾十個。想想也就知道原因,既然是散修,那就是萬事都要靠自己,又有多少人能有大機緣搞得到巨量的靈石呢?

星月盟還有一條規定把城主的權勢彰顯的更加突出,那就是在一小城所轄範圍內,有新探尋到的靈石礦,或者是發現了什麼野生的靈草園,若是此地為無主之地,則所產由小城和州城各得一半,由城主找人去采,同時負責分配,隻給予發現人一次性的獎勵。

若是此地已經有宗門或者家族占據,則由這些宗門或者家族去采,但所產也要上繳一部分,這一部分同樣由小城和州城平分。而具體上繳多少,也是由兩級城主決定。

這些城主收取各類所得,自己可留下八成自由支配,兩成要上繳星月盟。天星使的一個職責,就是去向城主們收取這些交給星月盟的歲供。

當然,除了收取靈石,城主們也還有別的職責,比如調解一些宗門間的矛盾,比如組織人手去探尋某個秘境,有了城主的出麵,一些小紛爭就會化解於無形之中,就像是凡人界的父母官……

……

聽白仙兒講了這麼多,沐青對紫陽國的情況大體有了了解,不由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心道:這一級管一級,豈不是把凡人國度的規矩拿到了修仙一脈來用嗎?這樣做,還真是應了白仙兒說的那兩個字——秩序。怪不得紫陽國被稱為“修士之國”。

如此一來,大家都得聽城主的,因為你不聽,人家就讓你多繳納歲供,發現了新的靈石礦,人家也讓你多繳,你的發展就更慢了。而城主又得聽星月盟的,否則你就當不上城主。

還有,對於散修的管理也是為了把這些人栓住,你想在人家地盤上混飯吃,就得有身份,就要受人家管,想要不受約束自由自在,那就連拍賣會都進不去。

這位星月盟的盟主還真是個能人,也虧了他琢磨出這樣一個辦法。不過這樣也好,大家都聽話,誰也不敢亂來。不過,這位盟主大人豈不是成了修仙界的皇帝老兒?

如此想著,沐青隨口道:“如你這麼一說,這紫陽國的修仙界還真稱得上‘秩序’二字,大家有些糾紛,就有人出麵解決了,不用整天打打殺殺的。這位星月盟的盟主的腦袋還真是靈光,有趣,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