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日常護理(1 / 1)

1.教寶寶學遊泳

這個年齡的寶寶可以開始學習遊泳。遊泳是一種非常好的綜合性鍛煉活動,室外遊泳既有“三浴”鍛煉,又是一種全身性的體格鍛煉運動。

寶寶學遊泳應在適應淋浴、日光和風作用之後進行,並且要有大人的嚴密監護和指導。學遊泳時氣溫不應低於24~26℃,水溫不應低於22℃,初下水遊泳時間應控製在2~5分鍾,以後看寶寶的反應逐漸延長到15分鍾左右。

遊泳不應在空腹或剛進餐後進行。開始前應做一些準備活動,如讓寶寶伸伸胳膊,踢踢腿,彎彎腰,如身上有汗應把汗擦幹後再下水。剛下水時不能一下子全部浸泡在水裏,應讓機體有一個適應過程,先把頭部和胸部浸濕,再逐漸浸入全身。寶寶在水中不能站著不動,如不會遊泳也要讓寶寶用手摩擦全身。如寶寶在水中感到寒冷,打顫時應該立即出水,用幹毛巾擦幹全身至皮膚有輕微熱感,並做一些輕柔運動,使身體產生熱量來取暖。如外耳道進水,應用幹棉球吸幹。寶寶生病或病後體質虛弱時就不宜遊泳。

2.教寶寶熱愛勞動

喜歡和爸爸媽媽一起做某件事,大人可讓寶寶充當小助手,隻要是沒有什麼危險的事情,就應該讓寶寶動手參與。這樣可給寶寶帶來勞動的快樂,也可鍛煉動手能力。在充當小助手中寶寶學會許多基本的勞動技巧及其他的知識,養成愛勞動的習慣,感受到長大了。

在超市或自選市場裏,媽媽可牽著寶寶,讓他認識各種商品,給他簡單介紹生活常用品。讓他自己選一兩種食物或其他的東西,增加他的興趣。再如可讓寶寶幫忙摘菜,剝花生等,爸爸在修理器具時讓寶寶遞個小錘子什麼的,這些都會讓寶寶無形中學到許多知識。這些知識能讓他在以後的實際生活中發揮很大作用。

3.不願上寶寶園的對策

寶寶不願上寶寶園的原因較多,故采取的對策也就因人因事而異。

那些在嬌寵的環境中長大的任性的寶寶,總是缺乏一種自我克製能力,不能融入集體活動,因此在他眼中,寶寶園的生活就變得沒什麼意思了。但父母卻希望寶寶園的老師嚴加管教。實際上,家庭和寶寶園是教育寶寶的兩個方麵,缺一不可,所以,這種想法必須糾正。

那些尚不會洗手,不能自己大小便,不會用筷子的寶寶,即最基本的生活能力尚不能自理的寶寶,在集體生活中會感到不安,氣量小的寶寶幹脆就不肯上寶寶園了。這種寶寶,最好讓他遲一年上寶寶園。

有的父母對寶寶要求過高,經常教訓寶寶在寶寶園裏要懂禮貌,唱歌時要大聲,畫畫時要畫大些等等,於是寶寶就會感到寶寶園是個累人的場所。

那些智能低的寶寶和智能高的寶寶有時也會不肯上寶寶園的,另外,父母對寶寶園的不信任也會影響寶寶的情緒,比如在寶寶麵前講寶寶園和老師的壞話,就會導致寶寶不相信寶寶園。當寶寶被老師斥責而爸爸媽媽卻帶著寶寶去大吵大鬧,則會使寶寶認為老師待己不公,於是對老師既怕又恨,不肯上寶寶園。

要讓寶寶上寶寶園,首要條件就是父母要充分信任寶寶園。

4.預防意外事故

2~3歲的孩子,是個精力充沛的“探險家”,他們搜索每個角落,每條裂縫,觸摸和抓握每件夠得著的物品。幼小的“探險家”膽大而魯莽,在“探險”過程中,容易發生危險。尤其是2~3歲的年齡,他們比周歲的小兒活動力強,活動範圍擴大,不僅在室內活動,還可以到室外活動;不僅在地麵活動,還可爬上桌椅、窗台。另一方麵,他們又比4~5歲以後的孩子經驗少,調節行為技能、控製行為方式的能力差,因而發生事故的可能性較大。如這個時期的孩子喜歡翻箱倒櫃,因此,藥品、銳利器件等對孩子有一定危險的物品,不僅要放到孩子夠不著的地方,而且要放到孩子翻不到的地方;他們的行動遠比周歲前的孩子靈便,要防止他們跑到廚房去動爐火、煤氣、熱鍋等,以免引起火災或燙傷;這個年齡的小兒喜歡攀登,因而要特別注意,不要讓他們登上窗台,以免跌傷。安裝電源時,要高一些,或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到室外活動,最好由成人帶領,不要讓小兒在馬路上、坑塘邊、井邊及下水道旁亂跑。另外,2~3歲的小兒,好奇心極強,隻要心血來潮,會吃下所有的東西,家中的常用藥物應收藏到孩子拿不到之處;各種殺蟲劑、洗滌劑、亮光蠟、鞋油、煤油等都應該放到安全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