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甫土生與我相隔一百五十米,AK47有效射程400米,我處於他的射程範圍內。我的常備武器白色沙漠之鷹有效射程200米。對於手槍來說,一百五十米的射程相當於接近了持槍者所能承受的極限射程。
這是個理論分析,我覺得有必要解釋一下,為什麼一百五十米的距離是手槍射擊者的極限距離。
我的沙漠之鷹子彈出膛速度378米每秒,子彈在空氣中飛行會受空氣阻力以及地球引力和離心力的影響,子彈的移動軌跡會發生變化,速度會減低,距離越遠產生的影響則越大。
人的反應時間為0。1秒,從我瞄準目標到扣動扳機,至子彈出膛需要0。3秒的時間。子彈到達一百五十米外的目標甫土生那裏,需要花費0。4秒的飛行時間。
即是說當我瞄準一百五十米外的甫土生,然後射出一顆子彈,他有0。7秒的時間來閃躲,且完全可以閃躲我射出來的子彈。閃躲子彈?沒錯,相距一百五十米的距離射出去的子彈,人可以閃躲。
博爾特百米跑九秒五六,這是目前為止人類最快的速度,換算過來可以算出博爾特0。09秒能移動一米,人身體的寬度為35CM,接近於三分之一米。0。7秒的時間對博爾特來說能移動八米,當子彈飛行到一百五十米外的目標時,如果這個目標是奔跑中的博爾特,那麼他已經完全躲開了子彈,離開原位置八米遠的地方,完全沒有壓力。
人是可以躲開子彈的。
除非他是個不動的槍靶。神化的一槍斃命那是在目標不會移動的情況下才會發生。
而此時此刻甫土生處於快速移動之中,他要追擊我並試圖殺掉我,我要幹掉移動中的他並不容易。當然,他要幹掉我也非常困難,所以他要追上來,縮短距離,發揮他的AK47有效射程要比我的手槍有效距離大一整倍的優勢。
距離越短他越能輕易殺掉我,而我要幹掉他有點困難。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要逃,卻不麵對麵與甫土生拚射擊的原因。手槍適合我們這種身份的人使用,因為它小巧方便攜帶,並非因為耍酷。當手槍遇到AK47這樣的兵器時,它就是個短板,隻有被虐的份。
不過不用太悲觀,槍支可以用數字和理論來定義高低,人是個不能用數字來劃分強弱的變數。完全有理由期待些高興的事情,手槍還在我手裏,剩餘子彈二十七顆。
我躲在樹幹後麵,看了看這把陪伴了我三年的手槍,在日光穿過樹葉的光線照射下,閃閃發光,期望它能帶給我無窮的能量。
很久沒經曆這樣讓人興奮又讓我擔憂的戰鬥了,對付滑骨二時我都沒有像今天這樣難掩心中的激動。我親吻了一下它,相信它的福運,我冷靜了下來,整理腦海中的數據和圖片庫,對這片山區我多少有些了解,三天前和夏映陽提前來到了這裏,做過一番偵查,地貌、地勢、地形都熟悉得如囊中之物。
武器配備上處於劣勢,要從地形地勢上彌補回來這段差距,尋找給敵人一擊斃命的時機。可是我猶豫了,我突然想到一個也許能更好的結束這場戰鬥的方法。
“嘿!桑達!!!”我大聲地叫喊道。“我知道你在那裏!我想我們兩個都算不上認識,但我不想殺你!你回去吧!”
他回應了我幾顆子彈,射在了樹幹上。看樣子他下了要取我性命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