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大腳怪 (1)(1 / 2)

我認為在邊陲小鎮發生的動物集體自殺事件的原因可能是次聲波,高珊認為如果真是次聲波作祟,那我們的身體可能會受到損傷。後來我們的技術人員證明,次聲波確實是罪魁禍首,不過我們到了之後聲波已經變弱,不足以對人造成傷害了。這個離奇詭異的靈異事件調查完畢之後,我們回到基地寫報告,沒等報告上交,李先生的助理李傑森就立刻通知我們出發去調查新的案件。高珊和何露沒有休息夠,自然是滿口牢騷話。我知道我們現在加速調查靈異事件的意義,所以安撫了他們幾句之後,我就帶領她們出發了。

在路上我看到李傑森給我們發來的資料,原來這一次我們要去的地方是一個位於雪山上的邊防哨所。何露興奮地問我到了那裏可以滑雪麼,我查了一下我們的裝備清單,還真有滑雪板,就對她點了點頭表示準予。何露看我同意了非常興奮,我心想你上了高原沒有高原反應就不錯了,還想著玩,真是天真。

這一次我們去高原上的雪山是因為在那裏的邊防哨所發下了巨大的腳印,從拍攝的照片推測,那個腳印要是穿鞋,估計要穿50碼的左右。NBA的很多球星在青春期就已經神高粱米開外,所以他們買鞋非常困難。據說姚明成名之前,沒有讚助商給他做鞋,又買不到他能穿的鞋,所以曾經一度跟女籃名將鄭海霞借鞋穿。人都說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現在看來腳有多大,個子就有多高。姚明身高兩米二六,穿的鞋是48碼的,這個腳印是50碼的,那麼也就是說即便留下腳印的那個人腳再大,他的身高也不會低於兩米!

這可就太恐怖了,我們都知道一個人的身高超過一米九就會感覺在生活中有諸多不便。雪域高原上自然條件那麼惡略,怎麼可能存在兩米高的動物呢?可是通過拍攝到的照片來看,那些腳印確實是直立行走的動物留下的,並且從步幅的跨度來推測,在雪地裏留下腳印的動物確實不會低於兩米。

“咱們這次調查的是大腳怪是麼?”何露看完了資料之後問我。

我對何露點了點頭,然後心中暗想:大腳怪,又稱大腳或北美野人,是一種未知的靈長類生物,出現在北美洲民俗學中。它們棲息在偏遠的叢林中,主要是在美國太平洋西北與加拿大等地區。大腳怪有時被描述成一種體型巨大,毛茸茸的猿。有些人認為這種生物或它們的近親在世界各地都有出現的蹤跡,例如喜馬拉雅山的雪人、中國的野人等。也就是說,現在世人已經把大腳怪的含義擴大化,認為全世界的巨大野人都是大腳怪。在北美的印第安人中,早就流傳著這種神秘怪獸的傳說,但確鑿的足跡最早是在1811年發現的。當時探險家大衛?湯普遜從加拿大的傑斯普鎮橫洛磯山脈前往美國的哥倫比亞河河口,途中看到一串人形的巨大腳印,每個長30厘米,寬18厘米。由於湯普遜沒有見到這種動物,隻看到大得吃人的腳印。他報道了這一消息後,人們就用“大腳怪”來稱呼這種怪獸。從此以後,關於發現大腳怪或其腳印的消息絡繹不絕,至少有750人自稱他們見到了大腳怪,還有更多的人見到了巨大的腳印。雖然不少科學家認為大腳怪是虛妄之談,但有些報道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注意。

在討論大腳怪是否真實存在的爭論中,最有名的當屬前美國總統老羅斯福在他1893年出版的《荒野獵人》一書中,曾記載了一名獵人親口給他講述的與大腳怪遭遇的可怕故事,那件事給老羅斯福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獵人名叫鮑曼,事後多年,他談起這段經曆時仍不住地哆嗦。鮑曼說,他年輕時和一個同伴到美國西北部太平洋沿岸的山地捉水獺,所以當晚就在林中宿營。半夜裏,他們被一些嘈聲吵醒,嗅到一股強烈的惡臭味,他在黑暗中看到帳篷口有一個巨大的人形身影。他朝那個身影開了一槍,大概沒打中,那影子很快衝入林中去了。由於害怕,鮑曼和他的同伴決定第二天就離開,當天中午,鮑曼去取捉水獺的夾子,同伴則收拾營地。夾子捉了三隻水獺,鮑曼到黃昏時才清理完畢,但他直回營地時卻大尺失色,同伴死了,脖子被扭斷,有四個巨大的牙印,營地周圍還有不少巨大的腳印,一看就知道是那隻怪獸幹的。由於恐懼,鮑曼什麼都顧不上收拾,連忙騎上馬,一口氣奔出森林。

美國總統處於政治因素,不會在書裏胡編亂造。要是他都覺得不可信的事情,絕對不會寫進書裏蠱惑人心。無獨有偶,這種自稱親眼見過大腳怪的人還有很多。比如說在1924年,伐木工人奧斯特曼到加拿大溫哥華島對麵的吐巴灣去尋找一個被人遺棄了的金礦。一天夜裏,他和衣在睡袋裏睡覺的時候,覺得自己被抱了起來。天亮後,他從睡袋裏鑽出來,發現自己是在一個山穀中,周圍是六個身材高大的毛人。這些毛人不會說話,成年的身高有兩米多,體重大約5、6百磅,他們前臂比人長,力氣大得尺人。毛人們沒有傷害他,整整過了六天,奧斯特曼才找到機會逃出來。奧斯特曼許多年後才肯講自己的經曆,他怕別人不相信,但據專家們分析,他講的許多細節確實不象虛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