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名利雙收(2 / 2)

在事業和愛情的雙重打擊後,我怎能不消沉,怎能不感到壓抑。

今天,我終於找到了揚眉吐氣的機會,終於重新找回自我的機會。

還有,兩千六百元的稿費,我也要考慮一下如何支配。

要是以前,我第一個想到是把錢全部交給袁芳,而去會毫不猶豫地把錢全部交給袁芳,由袁芳來支配這兩千六百元錢,即使不把錢全部交給袁芳,最起碼也要把其中一半以上的錢交給袁芳,自己隻留其中的一小部分,甚至隻留零頭。

如今,我不打算再把錢交給袁芳,而且我也不打算把《都市文學》雜誌社支付給我稿費這件事告訴袁芳。

現在,我和袁芳雖然還沒離婚,但我對她已經沒有任何感情,要不是為了貝貝,要不是為了年邁的父母,要不是因為自己現在處在事業的低穀中,我早就和袁芳分道揚鑣。

鑒於如此,對於這兩千六百元的稿費,我決定自己支配,而且我已經想好了支配方案,其中的一千五百元錢寄回老家,交給年邁的父母。

父母為我們姐弟幾個操勞了一生,辛苦了一生,我一直無以為報,這一千五百元錢正好用來孝敬兩位老人家,回報兩位老人對我的養育之恩,剩下的一千一百元前,我也已經想好了分配方案,一部分作為私房錢存起來,一部分準備給貝貝買衣服和禮物,還有一部分拿出來請客,我預感,同事們知道我的文章在報刊上發表並領到一筆不菲的稿費後一定不會善罷甘休,讓我請客。

現在社會就這樣,當你丟錢或者被扣除工資和獎金,或者財產遭到損失,沒有人會向你伸出援助之手,頂多給你兩句安慰的話,但是,你一旦得到獎金或者稿費之類的,立即就會有人打著向你表示祝賀的旗號讓你請客。

就在這時候,孫美琪從外邊走了進來。

孫美琪走進辦公室後,徑直走到我的麵前,一臉崇拜地衝我道:“張哥,剛才在樓下聽林莉說,你寫的小說在《都市文學》上發表了。”

我點了點頭,道:“是的,發表了一篇小說。”

孫美琪一臉佩服地伸出了大拇指,連聲道:“真沒想到,張哥你都成作家了,太牛了!太厲害了!”

我笑了笑,道:“也就發表了豆腐塊大點的文章,有什麼厲害的。”

孫美琪道:“在我看來,發表了豆腐塊點文章也是作家,馬主任連一篇像樣的文章都沒發表都還成了市作協會員?你都在《都市文學》上發表小說,比馬主任牛多了。”

馬主任叫馬紅春,是我們教育局辦公室副主任,平時喜歡吟詩作賦,但從來沒在正式刊物上發表過什麼文章。

馬紅春雖然沒有在正式刊物上發表過什麼文章,但他和市作協主席高振飛的關係不錯,兩人上大學的時候是校友,在高振飛的引薦下,馬紅春很早就加入了市作協,成了市作協會員,一直以作家自居,講話的時候總喜歡引經據典,不了解他底細的人不知道他文采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