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審計的發展淺析
財會探析
作者:付燕
[摘要]中國審計發展的大趨勢是怎樣的?這是很多中國審計工作者及很多外國同行非常關心的問題。2011—2020年是我國審計發展的“戰略機遇期”,而且是重要的“戰略機遇期”,我國審計在審計體製、審計分工、工作思路、審計重點等方麵將有戰略性的突破。
[關鍵詞]審計 戰略機遇期 審計發展機遇
審計是隨著會計的產生而產生的,有了會計,就要對會計進行審查。因此,審計、會計都是隨著生產的發展而產生的,也是隨著生產的發展而發展的。我國在審計上,可以說是世界上比較先進的國家,別的國家還沒有完備的審計製度、機構、人員和配置時,我國就有了。我國最早有會計、有審計是在公元前一千多年前的西周。隋朝、唐朝也都有專門負責審計的政府機構。從曆史上看,對審計來說,最重要的還是宋朝。由於宋朝體製多變,在宋高宗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在太府寺中設了審計司。元、明、清三代基本未設專門審計名稱的機構,但也很重視審計。明朝管理財政的部門叫戶部,清朝在內務府設有會計司,並在戶部專設查賬的機構叫清史司。會計司是管財政的,清史司是管檢查的。辛亥革命後,北京政府最早設立了一個審計處,到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設置了審計院,並且公布了《審計法》。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政府,在全國解放前就有審計。中國共產黨建黨初期,在從事工人運動的同時,對審計監督製度進行了初步嚐試。建國以後,由於全麵學習蘇聯會計經驗,否定了資本主義國家的審計經驗,以“會計檢查”取代了“審計”一詞,國家沒有設置獨立的審計機構。但是,文化大革命時期“四人幫”給正確合理的財政、會計規章製度扣上了“管、卡、壓”的帽子,審計工作受到了極大的損害。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從1983年起,我國組建了審計機構,以1994年審計法的頒布為界限,中國特色審計監督製度經曆了創立和發展完善兩個階段。經過近二十年的努力,建立健全審計法規。拓展審計領域,製訂審計規範,探索審計方式和方法,我國審計監督逐步走上了法製化、製度化、規範化的道路。
一、把創新作為審計發展動力,必須始終保持與時俱進的精神狀態
在實踐發展的基礎上實現審計工作的創新。要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記“兩個務必”,獨立履行審計職能,為改革發展保駕護航,促進審計事業不斷深入發展,必須始終保持與時俱進的精神狀態。
1、以人為本,以德治審,加強審計機關精神文明建設
審計精神文明不但包括審計道德、審計行為、審計形象、審計文化、審計作風等各種精神要素,還包括審計人員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是審計事業發展的精神動力。建設和弘揚精神文明,一要開展審計人員愛崗敬業、格守盡職、勤政廉政的責任教育,開展向英雄模範和先進審計工作者學習活動,強化審計紀律和服務作風的考評,提高審計職業道德修養,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二要創新審計人事製度管理,探究審計人員的心理活動,注重理想性和實用性整合,調動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使審計機關的精神文明深入到審計人員的思想深處,貫徹到其體審計業務工作中去。豐富審計人員的精神食糧,幫助審計人員解決工作與生活中的困難,確保審計人員能遵守審計紀律,將更大的工作熱情和更多的工作精力投入到審計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