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女子沒錢花讓男友搶劫(1 / 1)

今天看了一條哭笑不得的新聞。說:女子沒錢花威脅男友搶劫。事情如下:

1993年出生的小張和同齡女孩小趙談對象,2011年4月的一天,小張、小趙和他們的兩個朋友在浦口一家賓館玩,夜裏11點左右錢花完了,小趙提出搶劫,小張說她腦子有病,小趙說不去就分手,小張為了戀情同意了。四人看到一個年輕人獨自步行,小趙問:還搶啊?小張不想再和女友頂撞,附和說“隨便”,說著拿了一塊磚頭追了上去,用磚頭砸那個小夥的後背,其他三人追上去,***那個小夥。對方見勢不妙準備抽身跑掉,四個人追到北京烤鴨店後麵,小夥被一腳踢倒在地,幾個人翻小夥子的上衣口袋,隻翻出4元錢。

這個…搶了4塊錢?確定是4塊錢?內褲跟鞋子都扒了總共4塊錢?真的是4塊錢?我……了個去,有沒有職業道德,就搶了4塊錢,誠心侮辱這個職業是不是。我提議判他們一個侮辱職業罪,他們這是以肢體行動來歧視不同的職業,你們到底是沒錢花還是在侮辱搶劫這一行業。

那個,我對搶劫行業的朋友們提一個建議,一個很嚴重的建議,你們能不能出一些職業類的書籍,譬如自傳、搶劫秘籍之類的知識。不然對你們搶劫行業有影響,很多人都在侮辱你們行業,這個是很不道德的。就像此次4人去搶劫似的,沒有此類的書籍無法學習專業知識,致使搶劫了4塊錢,換言之,在變相侮辱本行業。

還有就是得批評一下被搶的受害者,你大晚上拿著4塊錢出來幹什麼玩意兒,就拿4塊錢還被搶了,我怎麼說你好哪。還有還有就是…4塊錢用得著那麼玩命跑嗎?直接給他們不得了,你越跑他們就越認為你身上有錢,越是這樣就會更激起搶劫者的好奇心,就越會追你。4名搶劫者與1名受害者你們大晚上幹啥了,就為了4塊錢5個人瞎忙活兒什麼玩意兒,還能不能幹點兒事業了,咱們有點出息好不好,咱不帶這樣的,好好的,啊!

5月份的一天淩晨,四人又聚在賓館玩,小趙又提出搶劫,商議後定下來搶出租車。準備離開賓館前,小張從床底下拿了一把砍刀帶在身上。他們商量小王坐副駕駛位置,負責拔車鑰匙,小張坐後麵拿刀嚇唬司機,小趙和小李兩人掏錢。他們走到服裝城攔了一輛出租車,上車後,小王坐前麵,他回頭朝三人看了一眼,搖搖頭,意思是不要搶錢。坐在後排的三人也有同感,他們感覺那個司機太壯了,怕打不過他,就沒有下手,車開到浦口公園他們灰溜溜地下了車。

這一次4人倒挺機靈的,知道隨機應變、見風使舵了,大有進步。看來從那一晚搶了4塊錢後有了質的進步及跨越,估計因為那4塊錢的事情讓他們4人有了深刻的認識,然後總結了搶4塊錢事件的不足之處,最後深刻認識到缺陷所在,應該發揮出取長補短的優勢。

經審查,4個嫌疑人搶劫5起,其中一次當場采取暴力劫得財物,認定既遂,其他4起最後自動放棄犯罪,屬於中止犯罪。此外,小張和女友因為覺得有趣,還幾次實施盜竊,同時涉嫌盜竊犯罪。

我個人觀點是,定他們的罪行是次要的,主要想如何勞改,讓他們改邪歸正。他們還年輕,盡量不要讓他們坐牢,他們純粹不懂事,受到外界誘惑所導致的不良行為。他們還年輕還有前途,不要因此而毀了下一代,而且責任不全在4人身上。父母占其主要原因,教育沒把人育好也有部分責任,還有個人的因素。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