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有三。
1:天都市並不發達,這種娛樂場所少之又少,‘狼穴’的地理位置距離現場最近,剩下的幾家夜店或夜場,最少路程都在60公裏以上(拋屍位置沒有經過刻意隱藏,如果不是‘狼穴’顯然是脫褲子放屁。)
2:‘狼穴’不僅是夜場,還包含多種娛樂項目,酒吧、DISCO、會所於一身,服務項目多種多樣。
3:此夜場曾受到多次群眾舉報,裏麵內容,肮髒雜亂,警方不止一次的突擊搜查,抓獲許多不法分子,但,狼穴仍沒有倒閉。
經久不衰,自然有它的道理,不知道狼穴的幕後老板,到底是何方神聖,但是,牽扯到殺人案,尤其還是學生,量你有三頭六臂,也逃不過法律的製裁。
隊長陸江一身老練的經驗,湯文軍刑警隊的中堅力量,二人經過一番喬裝打扮,派頭十足的走進狼穴。
我和楊秒在狼穴不遠處等待,希望陸江他們能帶回線索,不過,約40分鍾後,二人臉上掛著黑線走回來。
不用問,肯定是沒釣出大魚。
陸江將手腕上的假名牌手表,向前麵一扔,憤恨的說道:“媽的,幹一輩子刑警,骨子裏都是烙印,那幫人比猴都精,一對眼兒,就知道我們是幹什麼的。”
不難理解,陸江和湯文軍都是天都市的老牌刑警,早就被不法分子“記錄在案”被認出來也沒什麼奇怪的,但是,有一問題,如果因為今晚,打草驚蛇,那就麻煩了。
我的想法和陸江想一塊兒去了,回頭看了看我和楊秒,說道:“趁熱打鐵,你們兩個明天再來一趟。”
陸江的心情我明白,我是個生瓜蛋子,警校畢業一年,天都市混得不熟,讓我打入敵人內部最合適不過,但是,為什麼要讓楊秒也跟著去呢?一係列項目,不都是為男人服務的嗎?
湯文軍解釋的很巧妙,狼穴麵向中心,男女老少隻要走進去,都能得到相應的服務(任何苛刻的要求),前提,沒有一定經濟基礎的人群,最好別去搗亂,狼穴的最低消費1萬,可充值辦卡,上不封頂,說白了,精神消費,有多少錢,都能給你造了。
最低消費一萬,不免讓我心顫。
楊秒緩了一會兒,手指著自己鼻子,詫異的問道:“隊長,明天我也要去嗎?我一個女流之輩,去那裏不合適吧!要不然,麻煩邱老大一趟吧!他平時不露麵的。”
陸江想了一會兒,還是否決了楊秒的提議,邱石外表忠厚老實,為人敦促,活脫一個農民,一看就不像出入那種地方的人。
楊秒看到一臉壞笑的我,恨得牙根直癢癢,“隊長,我像出入那種場所的人嗎?我不去。”
“小林,嚴肅點。”陸江轉回頭來,心平氣和的說道:“楊秒啊!你去,最合適不過。你的目的隻是掩護林少,他經驗少,我怕他一人進去會出亂子。”
楊秒極力反駁,“我倆?我倆去算怎麼回事啊!我們以什麼身份去?情侶嗎?各自找消遣的對象?上流社會的人,都這麼開放嗎?”
湯文軍也是一臉壞笑,解釋道:“不是那個意思,你還是千金大小姐,林少隻是你的隨從或是司機,隨便什麼身份都行,隻要你們倆能混進去,查查裏麵的貓膩,旁敲側擊一下即可!”
怎麼安排我不反對,畢竟是花錢享受去,但是,經費的問題怎麼解決,最低消費一萬啊!這錢誰出,況且還是兩個人,千金大小姐總不能這麼寒酸吧!
考慮到我的疑問,的確是難題,不過,陸江早有準備,伸出手掌,“五十萬!供你們倆明天消遣。”
我和楊秒下巴都要掉地上了,五十萬,天都市屬於三線城市,五十萬是筆巨款了,但是!刑警隊真有這麼大方嗎?
陸江嘴角微微上翹,去那裏消費,總不能帶著五十萬現金吧!當時是刷卡,一旦刷卡,警方的手段就多了,不管多少錢,隻要給上級打報告,銀行都能將這筆錢凍結,心裏一陣激動,這是吃霸王餐的節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