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男人的腳印(1 / 2)

我走到床頭,小心的撥開死者後腦的頭發,一個清晰的三角口,能造成這種傷痕,不是錘子一類的工具。

陸江看了看我,“小林,別琢磨了,凶器在這兒!”說罷,他手指向床頭櫃。

我展目望去,床頭櫃的一角,有一小片深褐色。

我從頭捋了一遍思路,就像過電影一樣,凶手進門之後,安豔豔在毫無反抗的情況下(或者是在熟睡,因為案發時間是在淩晨3點左右。)凶手抓著安豔豔的頭發,猛力向床頭櫃的一角撞去,造成其失去抵抗能力或是昏迷。

凶手令人發指的泄憤行為,在死者身上捅了37刀,待安豔豔徹底死後,凶手還不解氣,將其頭顱割下,雙眼挖出。案件的經過順序應該就是這樣的。

陸江和湯文軍聽完我的敘述之後,先後點頭,死者受害的先後順序,我之所以這麼了解,完全是因為,現場沒有反抗的跡象,而且死者身上的37處刀傷,都不足以致命。

安豔豔師從狼穴,我不知道這個消息,陸江從何而來,但是,就眼前的情況來看,除了情殺,我找不到第二選擇。

然而,關鍵的問題,不是在於凶手的行動手法,而是現場沒有遺留下任何證據。

湯文軍帶著手套走到床頭的位置,將頭顱抬起,順著頸部的傷口,還流著血湯子。

別墅內,除了安豔豔居住之外,還有她的私人助理,譚小斐,女,32歲。經紀人,楊帆,男,36歲。司機,李文博,45歲。

問題來了,誰發現的屍體,要知道!報案的時間是在淩晨三點以後,這個時間段,人們都在熟睡中,經紀人楊帆,為什麼沒有離開別墅。

據了解,報案的人正是楊帆,楊帆沒有離開,原因是明天還有安豔豔的公告,為了避免第二天手忙腳亂,今天也在別墅內住下。

本來合情合理的解釋,讓我腦海中的推斷瞬間崩塌。

既然懷疑凶手是死者親近的人之一,那麼,這三個人都有嫌疑。不!準確的說,是兩個,因為譚小斐不具備殺人能力,死者安豔豔的頭顱被下切來,完全是一刀的結果,要知道,脖頸連帶著頸椎,一個女人的腕力,很難做到垂直一刀結果。

那麼,在這棟別墅內,嫌疑最大的就是司機和經紀人。

由於現場沒有線索,我隻能闡述這些推斷。

不過,隊長陸江對於我的猜測並不感冒,他說:“廚房內少了一把菜刀,但是,根據死者的情況,凶器至少有兩把刀,而且,這兩把刀,沒有遺留在現場,小林,推理還要根據實際情況。”

我明白陸江的意思,既然我懷疑凶手經紀人或是司機,為什麼報案的偏偏又是他,而且欣然若定的回警隊接受調查。陸江的意思就是,凶手不在他們二人之列,或者說,嫌疑很小。

轉目看向窗外,已經天色大亮,現場的勘察也隻能到這兒了,唯一的突破口,就是從別墅內的司機、經紀人、助理得到新的線索。

這裏,最按耐不住的就是湯文軍,麵對著偶像慘死的場麵,馬上提出要回警隊提審三個“嫌疑人。”

帶著私人情緒的斷案,往往會有主觀性,被陸江反駁,回到警隊的第一件事,就是和法醫開了一個碰頭會。

由於上頭對這件案子下了將軍令,所有人都不敢怠慢。

法醫隊老大——邱石!開場白自然由他介紹,但是,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樂觀,邱石給出結論是,從死者的情況來看,凶手80%以上是名男性。

僅此一句,就是法醫隊眾人在現場排查了幾個小時的結果。

隊長陸江對此很不滿,擰著眉頭等著邱石下一步介紹。

看來,邱主任和我猜測的一樣,脖頸處的橫切麵,能做到垂直一刀,能有如此力量的女性太少。況且,安豔豔的私人助理,譚小斐是個弱不禁風的小女人,首先就能排除她作案。除非……有同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