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也可以叫做娛樂活動。既然是一種娛樂活動,就會受到孩子們的喜愛。我們常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孩子們都喜愛遊戲,那麼遊戲就可以稱為“孩子的老師”。
蘇聯著名教育家馬卡連柯曾經說過,遊戲在兒童的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它具有與成人活動、工作及勞動同樣重要的意義。的確,在遊戲過程中,孩子不但可以發現自我價值、產生探索的欲望,而且那份與生俱來的好奇心也會得到極大滿足。在遊戲過程中,孩子會有更多機會表達自己對事物的看法及態度,遊戲也能夠調節孩子的生活,促進他們的身心健康發展,幫助孩子增長知識,拓展視野,增加閱曆。
魯迅說:“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魯迅在少年時代以苦讀而聞名於家鄉,他對於“玩”同樣頗有心得。魯迅和夥伴們經常玩耍的地方,就是三味書屋後麵的小花園。魯迅在學習之餘,經常和夥伴們來到此處,他們一起爬花壇、找蟬蛻、喂螞蟻等,做著各種各樣的遊戲。有時,他還會和小夥伴們一起劃著船去鄉下看戲。許多年之後,魯迅先生在撰寫《朝花夕拾》一書時,對少年時代愛玩的天性仍然津津樂道。
馬克思曾經訂下一條家規:星期日是屬於孩子們的。每到星期日,不論馬克思有多麼繁忙,都會停下手中工作,給孩子們講故事、說笑話,或帶著他們去郊外遊玩。其實對於任何一個孩子而言,玩都是非常重要的。從某種角度來講,遊戲也是一種學習——在遊戲中學習,在實踐中學習,在體驗中學習。
大量事實證明,無論多麼傑出的教育都比不上遊戲對孩子智力的影響。孩子們可以通過努力讀書而掌握知識,但是知識的擁有量並不能決定大腦的聰慧程度。愛因斯坦26歲提出狹義相對論,貝爾29歲發明了電話,西門子19歲發明了電鍍術,巴斯16歲發表了關於圓錐曲線的論文……這些享譽全球的人物做出的偉大發明、發現並不是建立在知識的擁有量上,而是因為他們有著超越普通人的聰慧大腦,有著獨特的思維方式。
有些父母,把和孩子一起遊戲當作“陪孩子玩”,孩子是發起者,父母是跟隨者。這樣一來,遊戲自然就顯得不太輕鬆和有趣了。其實,父母完全可以把和孩子一起遊戲看成“和孩子一起玩”,父母和孩子處於同一個遊戲中,一起探索遊戲中遇到的問題,一起動腦想出更多、更好的玩法,共同享受和交流遊戲的樂趣。當然了,作為父母,對待遊戲的態度必須正確、合理,既不可一味地幹涉、製止,使孩子失去活潑的天性,也不可放任自流,讓孩子沉迷於遊戲之中不能自拔。
本書精選了300多個有趣的小遊戲,既能夠讓孩子享受其中的樂趣,又能夠掌握科學知識,提示大自然的奧秘;同時可以提高孩子的認知能力、思維能力、邏輯推理能力、記憶力,以及數學、語文水平。由於作者水平有限,書中難免存在疏漏、錯誤之處,或者解答某些智力問題時方法不夠簡便,歡迎廣大家長和孩子們提出批評指正。
同時,我們對本書編寫提供幫助的袁建財、張誌軍、吳強、王振偉、閆博、趙靜、李紹玲、鄧順來、王詩文、劉鳳蕊、杜延起、張萍、劉芳、張誌勇表示感謝!
2012.11.1於北師大青少年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