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資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公布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58號國務院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自3月1日起施行。《條例》強化了政府采購的源頭管理和結果管理。規定采購人應當厲行節約,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必要時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征求相關供應商、專家的意見。《條例》著力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強化社會監督,將公開透明原則貫穿於采購活動全過程,對發布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公開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公告中標成交結果、采購合同、投訴處理結果等各個關鍵環節,均作了具體規定。《條例》明確政府采購服務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務和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政府應當就公共服務項目采購需求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並出具意見,驗收結果向社會公告。《條例》規定要通過製定采購需求標準、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具體措施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條例》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入庫、抽取、評審、處罰、退出等環節作了全麵規定。
《博物館條例》公布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59號國務院令,公布《博物館條例》,自3月20日起施行。《條例》為進一步規範博物館的設立、變更、終止,明確了設立博物館應當具備的條件,並對相關設立、變更、終止程序作出明確規定。《條例》要求加強藏品尤其是文物藏品的保護和管理,針對藏品的取得、安全保護、使用管理等分別作出規定;對於屬於文物或者古生物化石的藏品,還與有關文物保護、古生物化石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作了銜接。《條例》為提升博物館的社會服務水平,在保證開放時間、鼓勵免費開放、規範陳列展覽主題和內容等方麵作出要求;同時,為更好地發揮博物館的教育、研究作用,規定博物館應當根據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接受能力組織講解,寒暑假期間增設適合學生特點的陳列展覽項目,開展相關專業領域理論及應用研究,為科學研究工作提供支持和幫助。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施行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3月1日起正式施行,包括集體土地、房屋建築所有權等在內的十類不動產將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統一登記,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條例》明確,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條例實施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製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條例》指出,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此外,國土資源、公安、民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應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對於民眾關心的個人隱私泄露問題,《條例》規定,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自3月1日起,將全麵啟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包括《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等。
《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正式施行
自3月1日起,《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正式施行,《規定》明確提出網上昵稱不準違反法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侮辱誹謗他人等“九不準”。《規定》要求,對冒用、關聯機構或社會名人注冊賬號名稱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注銷其賬號。並嚴格把關以虛假信息騙取賬號名稱注冊,或其賬號頭像、簡介等注冊信息存在違法不良信息等行為。值得注意的是,《規定》的出台並不意味著要實行全網實名製,隻是在後台實名的基礎上加強前台的管理。根據《規定》,明確規定了“後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一旦有糾紛發生,管理者可以根據昵稱查詢到網絡背後隱藏的發言者,實現“言責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