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詩教是指儒家在其政治思想和倫理道德觀念指導下治理《詩經》的過程中而形成的詩歌理論,清人沈德潛將其歸結為“溫、柔、敦、厚”四字,其源則出於儒家的始祖孔子。
儒家詩教最為顯著的特點,是離開詩歌的文學特征,從倫理和政治功利的角度去認識詩歌,把詩歌作為政治教化的工具。這一特點,在孔子對於《詩經》的論述中,已得到了充分的表現。《論語·季氏篇》說:“不學詩,無以言”。《子路篇》又說:“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意思是說:學《詩》若不能用於政治和外交,即便是你對《詩》再熟悉,也沒有絲毫的用處。孔子對於《詩》進行了充分的肯定,但他肯定《詩》,是因為“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在《詩》中蘊藏著許多治國、做人的大道理,可以感發人們的意誌,看見風俗的盛衰,使人合群,發泄心中的怨憤,於家知道怎樣孝敬父親,於國知道怎樣效忠國君。
到漢代,經學興盛,孔子的這些詩學觀念得到了充分的繼承和發展,儒家的詩教理論得以完善。相傳出於東漢衛宏之手的《毛詩序》可視為這種理論的集大成者。它雖然也認為詩是人們“情動於中而形於言”的產物,但強調的卻是“詩以言誌”;主張詩歌“發乎情”,“止乎禮義”;宣揚禮教。
它以經學家治經牽強比附的方法去解釋《詩經》中的“風”,說“風”就是感化的意思,既“可以用之鄉人,也可以用之邦國”,達到感化人民,諷刺當政者的作用。它極力宣揚詩歌的教化作用,把詩視為封建統治者有效的政教工具,說“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詩歌應該“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維護封建倫理綱常。
儒家的詩教對於我國古代的文學思想和文學創作都產生著極為深遠的影響。如唐宋的古文運動,白居易所倡導的新樂府運動,明清的傳奇創作都與儒家的詩教有著密切關係。它的影響,有積極的一麵,主要表現在反對浮華的文風和文學要反映現實方麵;其消極方麵主要是把文學當作政治的工具,取消文學的獨立性,反對文學抒發人們的正常情感等。